春运期间,拼车和顺风车需求旺盛。然而,在旅途中可能发生的突发状况也考验着司乘之间的关系。上海浦东法院近期审理了一起案件,一名醉酒乘客因中途下车解手时间较长,与司机发生口角,并动手打了司机,导致司机感音神经性耳聋。
某日晚上,顺风车司机孙师傅接到了一个从静安到浦东的订单。乘客是一男一女,分别是齐先生和他的前妻汪女士。据孙师傅回忆,齐先生上车时处于严重醉酒状态,语无伦次且骂骂咧咧。车辆行至某路口时,齐先生要求下车解手,耗时较久。双方因此发生争执,齐先生突然伸手打了孙师傅的后脑勺,造成其受伤。孙师傅就医后被诊断为神经性耳鸣、耳外伤和感音神经性耳聋。他因此休息了十个月,仍有耳鸣症状,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齐先生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及鉴定费总计1万余元。
齐先生辩称,自己确实想要打孙师傅,但被同行的汪女士拦住,实际并未碰到孙师傅。他表示,当时孙师傅扬言要把他的行李丢下去,引起了他的不满。齐先生还提到,孙师傅曾索要500元赔偿,但他不同意,于是孙师傅报警。他对孙师傅主张的各项费用均不认可,不同意赔偿。
法院调取了当晚派出所的询问笔录。齐先生在笔录中承认,自己因小便时间长而受到司机催促,上车后用手拍了孙师傅的后脑颈处一下。汪女士则表示,齐先生确实用手挥向司机,但她试图拦住,最终还是碰到了孙师傅。她强调这一动作力度不大。
根据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书,孙师傅因外力作用致头部外伤,出现右耳听力下降等症状,未达到等级伤残,建议给予误工期30日,营养期7日,护理期7日。法院认为,齐先生的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齐先生赔偿孙师傅5000余元。
主题测试文章,只做测试使用。发布者:火星财经,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sengcheng.com/article/90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