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海南省纪委监委通报了陵水黎族自治县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肖峰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此前,有人在网上实名举报肖峰,指称他破坏他人家庭并与他人妻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
肖峰出生于1982年10月,汉族,湖南衡阳人,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曾长期在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担任过秘书八处副处长、文秘处督查专员等职务。2020年,他挂职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常委,2021年调任陵水黎族自治县委副书记。
2024年11月24日,海南省纪委监委宣布对肖峰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5年1月22日,海南省纪委监委进一步通报了对肖峰的立案审查调查结果。调查显示,肖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廉洁底线失守,由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肖峰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鉴于其行为性质严重且影响恶劣,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肖峰开除党籍处分,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海南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陵水黎族自治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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