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下午,四川南充二审宣判了“王浩文拐卖儿童案”,维持了一审的死刑判决。得知这一消息后,寻亲家长雷武泽表示:“这个结果很解恨,对我们这些寻亲家庭来讲,也是一个正义的交代。”
王浩文共拐卖儿童14人。2023年4月,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王浩文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但他不服提出上诉。四川高院以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在重审阶段,检方追加了王浩文的遗漏罪行,被他拐骗、贩卖的儿童从8名增加到11名,总计14人。
2024年5月初,王浩文等人拐卖儿童案再次在南充中院开庭。证据显示,王浩文从2001年10月开始从事拐骗、贩卖儿童犯罪活动,2006年曾因拐骗儿童罪被判刑,但刑满释放后继续作案至2014年6月,连续作案时间长达十余年。2024年6月,南充中院作出一审判决:王浩文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其他涉案人员也分别被判刑。
一审时,王浩文只认可自己在2009年至2010年间拐卖3名儿童的事实,对其他案件则辩称未参与。一审宣判后,王浩文及其妻子胡某雄提起上诉。2024年11月28日,此案二审由四川省高院在南充开庭审理。
雷武泽的儿子川川于1998年4月出生,2001年被人拐走。2023年6月,雷武泽终于找到了儿子。随着川川被找到,人贩子王浩文受到关注。在一审和二审庭审现场,王浩文只承认拐卖了3人,拒不承认拐卖包括川川在内的8人。雷武泽曾向王浩文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寻亲交通费、误工费、精神伤害费共计6元。2024年12月,长沙市芙蓉区法院正式受理了雷武泽的民事起诉状。
1月21日下午,王浩文拐卖儿童案二审宣判。因购票不便,雷武泽没有出席庭审,全权委托朋友到现场旁听。当天下午4时许,雷武泽接到朋友电话得知维持一审原判的消息。他表示:“意料之中,他的罪恶得到最后的惩罚。”
主题测试文章,只做测试使用。发布者:火星财经,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sengcheng.com/article/75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