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不和,男子谭某与妻子协议离婚。离婚后,二人仍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妻子有了新男友。2024年4月5日晚,因感情纠葛问题,谭某邀约前妻男友黎某到餐饮店饮酒,并打电话要求前妻一起参加。谭某、黎某在餐饮店相互劝酒,双方均喝下大量白酒……次日凌晨,谭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谭某家属将黎某及餐饮店起诉至法院索赔72.8万余元。湖北省通城县法院一审认为,黎某在饮酒时未尽到一般注意义务,和受害人谭某共同饮酒,导致谭某醉酒后死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酌情认定黎某承担20%的赔偿责任;餐饮店已尽到一般注意义务不承担责任,判决黎某赔偿25.7万余元。一审判决后,黎某不服上诉。咸宁市中级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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