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时代需要广大基层公务员担当作为(“为”),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但当前基层公务员不作为(“不为”)现象日益凸显。文章从行为公共管理视角的认知有限理性和动机有限理性,剖析基层公务员在多重利益情境下“为”与“不为”的行为选择模式及决策心理机制;从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得失水平、协同冲突关系划分多重利益情境并刻画基层公务员在多重利益情境下“为”与“不为”的行为选择模式;基于认知有限理性,从心理距离、解释水平、调节定向策略和心理价值函数解释基层公务员的决策心理;基于动机有限理性理论,根据不同的利益情境和动机类型,提出理性利己主义者、他人导向者、集体理性主义者、舍己为人者、无意识自利者这五种行为动机以解释基层公务员的行为选择。此外,基层公务员的决策心理过程还受自身能力感知、问责、政民互动、社会文化等因素的调节作用。以上研究进一步从“行为人”的角度理解基层公务员的“为”与“不为”的行为决策模式,有助于促进基层公务员担当作为。
关键词:行为公共管理,基层公务员,决策心理,利益情境
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激励干部增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2023年1月,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对整治不担当、不用力、不作为等作风问题作出部署,要求深挖源头、找准关键,准确纠治、加强实效。202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干部队伍中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善担当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必须认真加以解决。因此,治理基层公务员的不作为(以下简称“不为”)、激励基层公务员担当作为(以下简称“为”)已成为刻不容缓的理论和实践命题。
担当作为是中国的本土政治用语,具有中国情境的典型特征。担当作为概念的提出,最早源于习近平总书记对“五个敢于”的高度提炼和深刻阐释,即“党的干部必须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在后续的研究中,不同学者基于自身不同的关注点对担当作为进行了不同的概述与内容解读。从公务员担当作为的行为属性来看,可以将其划分为两个维度,分别为“敢于担当”和“勇于作为”。“敢于担当”更接近国外研究中街头官僚勇担责任风险的主动担责行为,“勇于作为”更接近国外研究中街头官僚变革创新的变革型组织公民行为或政策执行中的政策企业家精神。对“不为”的学术研究采用较多的概念是“为官不为”,还有学者采用行政动力不足、懒政、疲态、避责行为等相关的概念或术语。大多数学者对“为官不为”的界定强调其主观性,即官员虽有完成工作的客观条件,但由于个人主观意愿而选择不完成,具体包括态度上的不作为、动机上的不作为和心理认知上的不作为等。本文从行为公共管理的视角,注重“为”与“不为”的行为属性,认为基层公务员的“为”是指敢于承担一定的责任风险以追求更大公共利益的行为选择,“不为”是指故意选择次优选项,而不是他们认为对公共利益最有利的选项,以保护自己免受出现问题时的负面影响。
为什么基层公务员会选择“为”或“不为”?马克思主义利益理论指出,利益既是人行为的动力,也是影响行为的最直接情境。按照政治学的“政治人”假设,公共利益是行政管理实践的价值取向,行政的根本责任是实现公共利益,公务员作为公共权力的受托人,他们的行为决策应该以公共利益为追求目标,这也是公务员“为”的出发点。根据公共选择学派的“经济人”假设,人的天性是经济人,不会因其进入政治环境而改变,公务员在本质上也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此外,对利益的界定是多方面且具有主观性的,利益本质上是主体对某客体所具有效用作出的主观评价,是一种主观价值感知和计算,包括个人利益、公共利益、物质利益、精神利益等,任何产生积极效用的对象都称为利益,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可能存在协同或冲突关系,公务员的行为是基于自身对多重利益综合权衡的结果。“为”与“不为”在本质上是一种行为决策,“为”更多指向公共利益,而公务员和普通人一样,其行为也受到个人利益驱动。行为公共管理吸收了行为决策的相关理论,尤其是有限理性、认知偏差和行为助推理论,同时融入公共管理的情境因素,旨在揭示公共管理过程中人的本质行为规律。随着行为公共管理的兴起,公共管理者或公共决策者被视为“行为人”,其行为决策既不是完全理性,也不是纯粹公共价值的追求者,而是存在认知上的有限理性和动机上的有限理性,进而影响其在多重利益情境下的行为选择。因此,本研究从行为公共管理视角出发,基于认知和动机有限理性理论,剖析基层公务员在多重利益情境下“为”与“不为”的行为决策模式及其心理机制。
多重利益情境下基层公务员“为”与“不为”的行为选择模式
(一)基层公务员面临的利益情境分类
公务员具有双重角色:一是作为公共行政人员的社会角色,根据《公务员范围规定》,我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据此推论,公务员角色可以定位为“公共人”,强调超出自身利益去理解和维护他人的利益;二是作为一种职业,公务员是由社会分工形成的具有特定专业和专门职责的职业,与其他职业和工作具有一些共同的特征,如追求自身利益等。公务员职业角色规范、“政治人”假设、中国文化的先公后私等观点认为,公共利益高于个人利益,这符合“为”本身的定义,也就是从公务员的“公共人”角色强调其责任担当。根据“经济人”假设和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理论,个体都是在制度约束下寻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理性人。基层公务员会因自身行为成效显着而获得较大的收益,如表扬、奖励、荣誉和晋升等,但也可能产生连带的责任风险,如批评、处分和降职等,因此会产生“不为”、避责、偏差等基于自身利益考量的行为,也可能会产生基于自身利益考量的“假作为”。从行为人的角度来看,基层公务员“为”与“不为”的行为决策体现了其复杂的心理过程,并非理想化地以公共利益最大化为单一行为目标,他们的行为同时受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驱动,个人利益可能包括物质、精神、职业发展等,公共利益可能包括经济发展、社会福祉、环境保护等。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并非独立存在,可能存在协同或冲突的情况。综上,基层公务员面临的利益情境总体而言包括四种类型,即个人利益、公共利益、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协同、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冲突,其中,利益可以细分为不同的领域。
(二)基层公务员在多重利益情境下的行为选择模式
“为”或“不为”的行为结果涉及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得失方向和大小水平,可以具体细分为正向协同(“为”对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均有利,象限Ⅰ)、公共利益-个人利益冲突(“为”对公共利益有利,对个人利益不利,象限Ⅱ)、负向协同(“不为”对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均不利,象限Ⅲ)、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冲突(“不为”对个人利益有利,对公共利益不利,象限Ⅳ)等四个象限,如图1所示。每一个象限的不同位置对应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水平大小,如在象限Ⅰ,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是正向协同关系,即基层公务员的“为”既对公共利益有好处又对个人利益有好处,A(m,n)代表“为”所带来的个人利益为m,公共利益为n,m和n的相对大小体现为象限内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协同或冲突的不同程度。随着协同程度的变小(即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差距增加),个体选择“为”的可能性逐渐减少。根据基层公务员在不同利益情境下的行为选择,可以刻画出“为”与“不为”所处的具体象限位置边界,如象限Ⅰ中的深灰色示意图显示了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协同下“为”所处的利益象限,即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达到何种情况基层公务员会选择“为”,进而刻画出基层公务员对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决策权重差异。象限Ⅱ显示了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冲突的情况,“为”会带来公共利益的增加,但意味着个人利益会相应减少(如牺牲个人时间、承担责任风险等)。随着冲突程度的加剧,基层公务员会越来越倾向于“不为”,当“为”能够带来较大公共利益而对个人利益又损失较小时,基层公务员会倾向于“为”,如象限Ⅱ中的深灰色示意图显示了舍己为公型“为”所处的利益象限,即基层公务员愿意承担多大程度的个人利益损失风险来实现公共利益。象限Ⅲ中的浅灰色代表“不为”对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均不利,此时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处于负向协同状态,属于损公不利己的“不为”,当两种利益损失程度逐渐增大,基层公务员会为了避免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损失而选择“为”。象限Ⅳ代表“不为”对个人利益有利,对公共利益不利,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处于冲突状态,对个人利益有利的程度和对公共利益不利的程度代表了损公利己型“不为”所处的利益象限,即基层公务员愿意承担多大程度的公共利益损失风险来追求个人利益(象限Ⅳ中的浅灰色)。
图1展示了“为”与“不为”所处的利益象限,但是每个基层公务员的行为所处的象限以及行为所处的象限边界都存在差异,如有的基层公务员在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协同程度较小时就会采取行动,而有的基层公务员要在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协同程度较高时才会采取行动。从行为公共管理的视角来看,这种个体差异不仅受认知、动机、能力等的影响,还受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如问责制度、组织文化等。下文将详细论述行为公共管理视角下基层公务员在多重利益情境下“为”与“不为”的决策心理机制。
图1 多重利益情景和“为”与“不为”所处的利益象限
注:个人利益包括物质、精神、职业发展等,公共利益包括经济、社会、环境等,本图不再进行细分;箭头方向表示利益水平逐渐变大。
多重利益情境下基层公务员“为”与“不为”的决策心理机制
基于行为决策的观点,“理性人”强调约束条件下的期望效用最大化行为,但以西蒙、卡尼曼、塞勒等为代表的学者提出并发展了有限理性观点,进行了以“行为人”替代“理性人”的探索。研究者关注认知、动机、能力等对行为决策的综合作用,既探讨个体行为决策的系统性偏差,又注重个体能力以及亲社会性、公正、声誉等社会性动机对个体决策的影响。基于行为公共管理的视角,本文以塞勒提出的认知、动机和能力的三重有限理性为分析框架对基层公务员行为决策进行分析。认知有限理性是指人类在认知上的局限性,即人们没有足够的认知能力去完成和实现最优化决策。本文基于认知有限理性理论,分析基层公务员对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在心理距离、解释水平、调节定向策略、心理价值函数等方面的差异及其对行为决策的影响。动机有限理性是指动机的局限性,即人们的自利性动机会受其他社会性动机(如公共价值、社会公平等)的约束,具体体现为利益情境对基层公务员不同类型动机的激活,进而影响其行为。能力有限理性是指有限意志力,即行为能力的局限性,人们在行为上无法抗拒现实的诱惑而作出具有远见的决策,即便在认知上知道应该做什么和怎样做,但在行为上也难以实现,这体现为基层公务员的自身能力感知对其行为的积极作用以及能力在行为意愿与行为之间的调节作用,即基层公务员的自身能力感知越强,就越能将行为意愿转化为实际行为。基层公务员的认知、动机、能力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交互作用,共同影响“为”与“不为”的行为选择。该决策心理过程受组织和社会环境因素的调节作用,如图2所示。鉴于能力对行为的影响较为直观,而在多重利益情境下,认知有限理性和动机有限理性对行为的影响更为复杂,本文将着重分析二者对基层公务员在多重利益情境下“为”与“不为”行为决策的影响。
图2 基层公务员“为”与“不为”的决策心理机制分析框架
(一)认知有限理性对基层公务员“为”与“不为”行为选择的影响
- 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心理距离差异。
如何量化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在心理上的差异?可以借鉴心理距离的概念,心理距离包括时间距离、空间距离、社会距离、概率距离等。时间距离是指以此时为参照,时间发生的远近;空间距离是指以此地为参照,空间距离的远近;社会距离是指以自我为参照与他人之间的关系,个体在为自我作决策时心理距离为零,为陌生的他人作决策时心理距离则较远;概率距离是指感知事件发生概率的大小。个体在为他人决策时,通常采用抽象的表征方式,考虑整体的、本质的核心属性,关注的是价值高不高;在为自己作决策时,通常采用具体的表征方式,较多考虑局部的、细节的属性,关注的是可不可行。以往研究一般认为,具体他人(如家人、朋友、陌生人等)的利益相比个人利益的心理距离是更远的。对于基层公务员而言,公共利益相比个人利益的心理距离远近如何呢?一方面,基层公务员的决策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基层公务员与公众这种特殊的权利义务关系,基层公务员的职业素养强调先公后私,因此公共利益应比个人利益的心理距离更近;另一方面,从经济人的角度,公共利益毕竟是他人的利益,他人利益应比自身利益的心理距离更远。基层公务员对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心理距离感知存在差异,有的基层公务员感知公共利益相较于个人利益心理距离较近,而有的基层公务员则感知公共利益相较于个人利益的心理距离较远,由于这种心理距离的差异影响了基层公务员的行为决策,因此对公共利益的心理距离越近,越倾向于“为”。
2. 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解释水平差异。
解释水平理论用于描述人们对事物表征的不同抽象水平,该理论认为不同的心理距离影响个体对事物的认知和判断,进而影响个体行为决策,目前解释水平理论主要运用于决策、协商、判断等认知活动中。当心理距离远时,个体倾向于采用高解释水平,更关注抽象的信息,即对结果的关注超过了对可行性的关注,较少关注具体的信息,倾向于选择期待性强的事物,可能更偏好于那些有风险但高收益的选项;当心理距离近时,个体会倾向于采取低解释水平,关注具体的信息,更倾向于选择可行性强的事物,采取防御策略而不愿冒险。解释水平与乐观偏差存在关系(乐观偏差是指人们普遍倾向于相信自己会经历积极事件,而别人更可能经历消极事件),在高解释水平时个体可能会产生更大的乐观偏差,而且处于高解释水平时,个体更偏好新颖事物,因为对该事物了解少,获得的具体信息不多,因而更趋向于抽象的表征。高权力感会使个体知觉与他人的社会距离变远,使个体的认知加工更为抽象,更关注事物的主要特征和核心特质,高权力感是与高解释水平相关的,高权力感所伴随的社会距离加大,会使个体的利他行为减少。基层公务员对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具有不一样的解释水平,对公共利益更倾向于采取高解释水平和冒险策略,而对个人利益更倾向于采取低解释水平和防御策略。因此,基层公务员会根据“为”与“不为”的行为目标是公共利益还是个人利益,采取不同的解释水平和行为策略。
3. 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调节定向策略差异。
调节定向理论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解释面对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行为决策心理差异。调节定向理论认为,人的行为过程存在两种动机,即促进定向和防御定向。在促进定向条件下,个人趋向于实现理想和抱负,目标是成就、进步和提高,反映出对机会、目标实现和收益最大化的关注,对收益的追求增加了对风险的容忍度。促进定向与创新行为相关,包括正向预测个体创新行为和团队创新效率,且促进定向的人易被成功案例激励并学习,而防御定向的人易被失败案例影响并加强防范。相比之下,注重防御的个人趋向于履行他们的职责和责任,目标是寻求安全和保障,在追求目标时采用警惕策略,仔细审查可能存在的缺点和出错的可能性,反映出对避免损失和维持现状的关注。个体在为自己作决策时,倾向于采取防御定向策略,对负向信息更为敏感,更加主动地避免错误,最大化地消除不确定性以降低风险;在为他人作决策时,倾向于采用促进定向策略,对积极结果非常敏感,避免错过机会,更愿意承担风险。而且,心理距离越近越倾向于采取防御定向策略,当考虑到责任时,也更倾向于采用防御定向策略。在具体决策时,因追求利益目标不同,总有一个策略占上风,基层公务员会根据“为”与“不为”的行为目标所涉及的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采取不同的调节定向策略,进而影响他们“为”与“不为”的行为。
4. 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心理价值函数差异。
前景理论描述了得失不对称效应,如图3A实线所示,同等价值的收益和损失在心理价值上不对等,心理价值越高对损失越敏感。对于基层公务员而言,考虑到“为”与“不为”的行为后果所涉及的个人利益,表现出对奖励不敏感,而对惩罚更加敏感,表现出“宁可不做事,也不要出事”的逻辑,这符合前景理论的得失不对称效应,但考虑到“为”与“不为”的行为后果所涉及的公共利益,根据心理距离理论,基层公务员对公共利益的得失心理价值可能与个人利益存在差异,表现为公共利益相比于个人利益,在心理价值上具有更大的折扣效应,如图3A虚线所示。
基层公务员的“为”所对应的行为结果并不是确定的,而是存在一定的概率,如积极作为并不一定能够让自己获得利益(如奖励或晋升),也不一定能够给公众带来利益(如作为不一定能够成功,失败可能反而会给公众带来损失)。这种心理上的不确定性会影响基层公务员“为”与“不为”的行为决策。前景理论认为,当客观概率较大时,个体倾向于低估客观概率;当客观概率较小时,个体倾向于高估客观概率,如图3B所示。前景理论进一步针对收益和损失的风险概率提出四种模式,即面对大概率收益倾向于保守选项、面对大概率损失倾向于冒险选项、面对小概率的收益倾向于冒险选项、面对小概率的损失倾向于保守选项。当“为”与“不为”涉及公共利益时,由于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心理距离较远,相比于个人利益,基层公务员面对公共利益时会表现出更强的概率折扣效应,即基层公务员会更加低估“为”对公众产生积极收益的可能性,会倾向于保守选项或现状依赖。
图3 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心理价值函数差异
注:图A为心理价值函数示意图;图B为概率折扣函数示意图;图C为时间折扣函数示意图;实线代表前景理论描述的个人利益,虚线代表公共利益。
由于公共利益具有模糊性,不指向具体的个人,而且在时间上具有滞后性,不会因为公务员的“为”就立马显现公共利益的效果,时间折扣效应描述了决策主体感知的心理价值随时间逐渐降低。由于基层公务员“为”所对应的行为结果具有时间上的滞后性,因此“为”所对应的公共利益相比于个人利益具有更强的时间折扣效应,基层公务员会更加降低对未来公共利益的考虑,如图3C所示。例如,当公共利益涉及更加长远的环境保护、社会公平等领域时,基层公务员即使作为,其效果的显现也会在多年之后,这种时间上的滞后性降低了基层公务员作行为决策时对此种类型利益的主观心理价值感知,进而选择“不为”。综上,基层公务员“为”与“不为”的决策心理涉及对自身利益和公共利益在得失、概率、时间、心理价值方面的心理表征差异,进而影响其“为”与“不为”的行为选择。
(二)动机有限理性对基层公务员“为”与“不为”行为选择的影响
早期研究认为,人们有两种相互独立的动机,即自利动机和他利动机,相关学者提出一个2×2的矩阵模型,将动机(自利或他利)和理性(高或低)结合起来考虑,形成四种动机,即他人导向、舍己为人、理性利己和无意识自利动机。在后续的研究中,相关学者则认为个体既可以有自利动机,又可以有他利动机,本文在上述的研究基础上,将自利动机和他利动机协同纳入模型中,形成了五种动机,如图4的右图所示:理性利己主义者是拥有利己动机和高度理性的人;他人导向者位于他利动机和低理性象限,他们强调利他主义动机,很少考虑自己的个人成本;集体理性主义者同时拥有自利、他利动机和高理性,他们在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寻求他人利益的最大化;舍己为人者理性程度较高,但仅以他人为导向,而不考虑自身利益;无意识自利者具有自利动机但理性程度较低,他们的行为是冲动或自发的,而非经过深思熟虑的。
不同的利益情境对应着人们不同的动机,如图4左图所示。个人利益情境对应理性利己动机,在这种情境下人们只关注自我利益的最大化;公共利益情境对应他人导向动机,人们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协同情境对应集体理性动机,人们在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寻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冲突情境对应着舍己为人动机,人们只以公共利益最大化为导向,不关注自我利益。不同动机对基层公务员“为”或“不为”行为选择的预测作用大小存在差异,如集体理性动机最能预测“为”,而舍己为人动机对“为”的预测作用最小,通过判断利益情境对不同类型动机的激活程度能够有效地预测公务员的“为”与“不为”的行为选择。
图4 基层公务员“为”与“不为”的利益情景与动机模型
此外,个体的公共服务动机也是影响基层公务员“为”与“不为”决策心理过程的重要因素。公共服务动机是指个体以使他人或组织受益的意图来提供服务,属于他人导向和集体理性动机。首先,公共服务动机高的个体具有更高的自我牺牲行为、更可能优先选择公共部门工作。其次,公共服务动机高可能与风险规避行为相关(“不为”的特征之一),风险规避可能实际上是公共组织中个体职业行为的隐性认知规范,那些对公共价值观、亲社会行为和社会福祉等问题特别感兴趣和进行考虑的基层公务员,可能更倾向于风险规避行为。面对公共利益情境,在某些情况下,如从效率和保护生命的公共价值角度来看,公共服务动机越高反而越倾向于为公共利益冒险,因此公共服务动机会对基层公务员的“为”产生积极影响。最后,公共服务动机可能会影响基层公务员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决策权重,公共服务动机高的个体更偏向公共利益权重,使公共利益目标对行为的驱动作用更强。综上,利益情境会激活基层公务员不同的动机,多种动机并非独立存在,某些动机可能会起主导作用,进而影响基层公务员“为”与“不为”的行为选择。
(三)环境因素对利益情境与行为选择之间关系的调节作用
基层公务员行为除了受自身因素(如认知、动机、能力等)影响,还受组织和社会环境因素影响,本文重点关注环境因素在利益情境与行为选择之间的调节作用。在组织层面,本文主要关注问责对“为”与“不为”行为决策的影响。问责与避责是一枚硬币的两面,过度的问责可能会引发决策者采取避责策略,进而采取防御性决策(“不为”)。问责包括不同的类型,如基于过程的问责和基于结果的问责,正强化问责(基于奖励)和负强化问责(基于惩罚)等,不同问责类型对基层公务员行为选择的影响存在差异。正强化问责有助于减轻基层公务员避责行为,而负强化问责可能会加大基层公务员采取避责行为的倾向,进而影响基层公务员“为”的行为决策。此外,问责会影响决策认知偏差,当问责水平增加时,基层公务员会对现行政策表现出更强的偏好,而不是变革。基层公务员在面对沉没成本时,表现出更强的承诺升级倾向,更坚持选择以现状呈现的政策,他们的风险偏好强烈地受到决策框架的影响且在收益框架下表现出较高的延迟容忍程度。相较于为自己作决策,当基层公务员行为决策的目标是公共利益时,问责会加大防御调节定向策略的使用。
行为公共管理还关注政民互动因素对公务员“为”与“不为”的影响。政民互动可以从多个维度进行分析,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透明度、公众参与和反馈机制等。基层公务员与公众接触能够借助于信息传递影响基层公务员行为,构建积极的政民关系可以增强基层公务员的责任感,增进公众对基层公务员的信任,从而促进基层公务员的积极行为。在政民互动过程中,公众的参与和反馈可以增强基层公务员的自我效能感,从而促进其在工作中有更好的表现,如创新行为等。此外,政民互动使基层公务员更容易受到公众的监督和评价,从而有助于增强他们对自身行为的责任意识、问责意识,为公众提供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并促进基层公务员在公共管理中展现出更强的创新精神和改革意识,进而减少不作为现象,提高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效率,但在严格的政治和社会监督下,也可能出现基层公务员倾向于采取保守的策略,避免作出可能导致负面后果的决策。
此外,传统的线下政民互动方式受时间与空间限制,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数字平台的兴起为群众监督的便捷性和政府回应的有效性提供了变革契机。有研究从行为公共管理学视角出发,基于“政府行为-公民体验”双轮模型对网红官员现象进行分析,发现网红官员不仅承担了发展地方经济的职责,还通过政民互动等方式树立了为民服务、担当作为的政府领导形象。随着“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深入发展,各地在政府网站的基础上,搭建起了政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并增加了“政民互动”网站栏目,把基层公务员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放在“桌面上”让公众监督,以促进基层公务员依法行政。然而,部分基层公务员在政务微博的政民互动中仍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他们回复的积极性不高,并未从思想意识上重视政民互动。综上所述,政民互动质量对利益情境和行为选择之间起到调节作用,互动质量越高,越能促进公共利益情境下的“为”。
结语
新时代需要广大基层公务员担当作为,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但是当前仍然存在某些基层公务员不作为的现象。“为”与“不为”在本质上是一种行为决策,尤其是在多重利益情境下,基层公务员的行为决策心理具有复杂性。本文基于行为公共管理视角,剖析多重利益情境下基层公务员“为”与“不为”的行为选择模式及决策心理机制,结合基层公务员的经济人、政治人、行为人的身份将基层公务员面临的利益情境总体划分为四种类型,即个人利益、公共利益、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协同、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冲突,其中,利益可以细分,从属于不同的领域。本文从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得失水平、协同冲突关系的角度刻画了“为”与“不为”的行为选择模式。基于行为公共管理视角的有限理性理论,从心理距离、解释水平、调节定向策略、心理价值函数等四个方面解释基层公务员面对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决策心理机制,研究拓展了认知有限理性观在公共管理领域的应用。基于行为公共管理的动机有限理性理论,根据不同的利益情境和动机类型提出理性利己主义者、他人导向者、集体理性主义者、舍己为人者、无意识自利者这五种行为动机以解释基层公务员的决策心理,研究拓展了动机有限理性观对基层公务员行为的预测作用。此外,基层公务员的决策心理过程还受自身能力感知、问责、政民互动、社会文化等因素的调节作用。本文基于行为公共管理视角建构基层公务员在多重利益情境下的“为”与“不为”的行为决策模式并分析其决策心理,从“行为人”的角度理解基层公务员的“为”与“不为”的行为偏好规律,有助于促进基层公务员的担当作为。
文章来源:《行政论坛》202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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