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民族是人类聚族本性的表现形式,政治是人类建立和维持秩序的基本机制,二者伴随着人类的发展,并在其间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民族与政治经由社会中介而相互纠缠,从而形成了民族与政治之间的复杂关系,以及多样而具体的民族政治现象。随着民族对政治影响的日渐突出,政治学介入了民族问题研究,并在持续理论创新和完整理论体系构建的基础上,创建了作为政治学分支学科的民族政治学。在这个过程中,民族政治学通过一系列原创性的理论供给,揭示了民族政治现象和民族政治问题的底层逻辑,形成了一个整体性的解释方式和知识体系,从根本上改变了政治学在这一领域解释理论缺乏的状况,重塑了关于民族政治的认知模式,并且为解决民族政治问题提供了新思维。
从人类的演进历程来看,民族与政治从来都不是脱离对方而孤立存在的,而是经由社会这个中介相互纠缠、相互嵌入,并且在彼此互动中塑造了各自的面貌,由此产生的民族政治现象和民族政治问题也具有恒久性和多变性。特别是20世纪中叶以来,民族主义思潮的广泛传播、民族解放运动的兴起、苏联解体引发的建立民族国家的连锁反应,以及近年来欧美国家内部的“多族化”现象和大国行为方式的民族化,更是前所未有地凸显了民族问题的政治性内涵。从中国的情况来看,民族问题及其蕴含的政治属性也是十分突出的,这在改革开放以后不但表现得越发明显而且还出现了许多新形式,从而对国家治理和国家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国内外的情形一再表明,民族问题就是政治问题,因此需从政治学的角度予以描述和解读。
作为政治学分支学科的民族政治学,在这样的现实问题背景下应时而生并始终坚持以知识生产回应现实问题和现实需要的学术品格。诚然,在政治学介入民族问题研究并构建作为政治学分支学科的民族政治学之前,针对民族问题所做的研究已取得了丰富成果,并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但其研究对象局限于少数民族,所形成的理论实际上主要是少数民族及少数民族权益的理论。这种认知状况显然不能有效地阐释和应对日趋复杂的民族问题.在此形势之下,政治学开始介入民族问题研究,并基于政治学的学科规范视角和方法,从民族与政治关系的本底逻辑出发,逐步揭示了民族政治现象和民族政治问题的本质,拓展和更新了关于民族问题的政治学知识,进而构建起完整的民族政治学理论体系和学科体系。
民族政治学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治学发展取得的重要成果之一,认识和梳理民族政治学的内涵及贡献,找准民族政治学迭代发展的着力点,既是总结和呈现中国特色政治学学科内涵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继续推动学科建设和发展的必要之举。而民族政治学形成与发展的核心动力在于源源不断的知识生产,尤其是围绕一系列重大现实问题而形成的基础理论创新。因此,重点而系统地呈现民族政治学的理论体系,具有突出的知识性、学科性和现实性意义。
一 政治学视野的民族问题研究
20世纪末,在民族政治问题日益凸显的背景下,中国的政治学学者开始介入民族问题研究,并在政治学视角下审视民族的政治属性,分析民族政治现象,比较民族问题治理方式,构建了关于民族政治现象的知识体系,提出了民族问题的政治解决之道,从而推动了民族政治学的创立。经过2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民族政治学已然成为具有代表性的政治学的分支学科之一,进而拓展了政治学的研究领域,丰富了政治学的内涵,为政治学的发展创造了新的增长点。目前,在新的民族政治现象不断凸显,以及对民族政治现象的认知日渐深化的基础上,民族政治学正在朝着迭代发展的方向发生深刻的转型。
(一)政治学对民族问题研究的介入
民族问题总是蕴含着深刻的政治属性,从本质上来看都属于政治问题。20 世纪中叶以来,民族政治问题不断地被凸显。一是,民族主义浪潮的兴起。20世纪,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和苏联解体前后,全球范围内先后出现了三次较大的民族主义浪潮。民族主义意识四处激荡,并促成了相应的民族政治运动,对国际政治和世界格局产生了深远影响。二是,多民族国家民族问题的突出。对许多的多民族国家来说,不仅面临着历史上长期遗留的民族政治问题,还面临着民族政治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与民族、部族、种族有关的武装冲突或地区冲突更是一度成为地区性乃至全球性的热点问题,其中一些问题的影响延续至今。三是,民族国家“多族化”现象的凸显。跨国移民是全球化时代的普遍现象,在欧美国家中随着移民的大量涌入和代际积累,移民群体的权利诉求、文化认同、利益共识等都会推动移民抱团进而聚众成族,而移民的融入、移民群体的身份认同又通过族际政治机制给国家整合带来挑战。四是,国际关系中民族主义倾向的增强。近年来,国际格局深度调整,国家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和刚性化。在此背景下,国家行为与其国族或国内主体民族的民族特性的关联越来越突出充分体现了国家行为的民族特性,从而将国际关系中的民族特性凸显了出来并对今天的国际格局、国际秩序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中国的民族政治问题也出现了值得关注的新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党和国家立足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通过政策手段来充分保障各个民族尤其是少数民族的权益,全面重构了中国的民族关系,促进了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这样的民族政策体系在社会主义探索的过程中遭遇挫折,并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破坏,后在改革开放时期得到了进一步丰富和深化。随着时间的推移,少数民族的权益诉求不断得到满足,但其民族意识和权益诉求也在不断提升,民族间的差异性也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此外,在西方族际政治理论广泛传播的情况下,这样的权益诉求经过各种理论的论证,变得更具理论化和意识形态化色彩。
国内外民族政治问题的演变和相互交织,凸显了对这些问题进行准确描述和阐释的现实需要。民族学、人类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等学科对民族问题进行了长期和深入的研究,不仅提供了相应的知识,也为民族问题治理提供了有效的智力支持。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对民族问题的认知和研究,主要是从少数民族的角度进行的,“一提民族工作就是指有关少数民族事务的工作,所以很自然地民族研究也等于是少数民族研究,并不包括汉族研究”。对少数民族以外的其他形态民族的研究和理论释都十分薄弱。而且,相关的研究皆着重于少数民族权益,从国家整体治理和发展角度所做的研究付之阙如。在这样的情况下,在民族问题尤其是民族政治问题的认知和研究方面,“现有”与“应有”的矛盾十分突出。
面对这样的现实挑战,作为以国家问题和国家治理为基本研究对象的政治学,将社会需要转化为学术责任,开始涉足民族问题,并将其置于政治学的范式下加以研究,从理论上和实践上为认识民族现象、治理民族问题提供了政治学的视角和思路。政治学对民族政治现象的专门关注,以及完整知识体系、理论体系的构建,开启了自己的民族政治学创建。因此,民族政治学在创建之初,就阐明了自身的学科属性:“民族政治学是一门以民族政治生活和各种民族政治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具有交叉学科性质的学科。但是,民族政治学以特定的政治现象和政治问题为基本研究对象,将学科的基点建立在政治学中,因此,它是政治学的一个分支学科。”
这种学科自觉为民族政治学的构建规定了基本的学科遵循和方向,贯穿于民族政治学的整个发展历程,凸显了民族政治学不同于既有研究的特色和优势。一是从政治学的角度来研究民族和民族问题。民族政治学是立足国家视角、国际视野来考察和认知民族现象,进而界说民族概念和民族问题的。这样一种研究视野,将民族置于人类民族演变的大历史之中加以认识,在民族国家建设和发展中看待民族政治现象和民族政治问题。二是突出的国家立场和国家视角。民族政治学不但在国家视角下看待民族现象,而且基于现代国家的基本原则和国家伦理来分析当前的民族政治问题,所研究的对象不但包括少数民族,而且包括主体民族、国家民族和其他聚族形式以及族际政治关系,尤其重视对民族与国家结合而成的民族国家的研究。三是秉持国家主义的价值取向。维护国家的统一、稳定和发展,实现和推动国家的有效治理,本身就是政治学所遵循与追求的政治伦理和政治正义。作为政治学的分支学科,民族政治学自是秉持了这样一种国家主义的价值取向。四是直面现实问题来进行理论创新的学术品格。民族政治学在构建之初,就明确了在现实问题背景下开展研究的学术旨趣和追求,此后更是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的研究,并在回应重大现实问题过程中不断提出新观点、生产新知识、创造新理论。
(二)民族政治学理论体系的形成
自20世纪90年代,政治学学者便开始从政治学角度进行民族问题研究。如,这一时期从政治学角度分析少数民族的政治文化和少数民族地区政治发展的历史和现实,就是中国政治学学者对民族政治研究所做的一次有益探索。此后出版的周平的《中国少数民族政治分析》一书,聚焦于中国少数民族的政治生活和政治现象,初步提供了一个认识和分析民族问题的政治学框架。随着研究的深化和全面展开,民族政治学逐渐从一个研究领域发展成为一门学科,所形成的理论也越来越丰富和体系化。其间所发生的一些标志性事件,更是直接推动了民族政治学理论体系的形成。
2001年11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了周平的《民族政治学导论》一书。我国着名政治学家王惠岩先生对这部着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该书虽名为民族政治学“导论”,但实为“民族政治学研究的一部创新性力作。它是我国第一部从政治学的角度研究民族政治生活和民族问题,全面阐述民族政治学基本理论,构建完善的民族政治学理论体系的重要着作”。在学科属性上《民族政治学导论》将民族政治学定位为政治学与民族学“两个学科交叉性质的新兴学科”,并明确表示这个学科是“政治学的一个分支学科”。
民族政治学研究的影响扩大以后,教育部也从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角度给予了重视和支持。2003年10月,周平的《民族政治学》被教育部高教司选定为“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并在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随后,许多高校采用了这本教材,一些人才培养单位还将其指定为研究生教材和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必读书目。2007年2月,周平的《民族政治学》(第二版)被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推荐为“研究生教学用书”,并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而成为正式的研究生教材。学界一些从事民族问题研究的人士认为,该着作的出版“无论是在基本理论方面,还是体系框架方面都堪称中国民族政治学领域的奠基之作——不仅详细介绍了西方民族政治学的理论与成果,还为构建起中国特色、中国风格的民族政治学理论体系定下了明确的基调”。
此后,研究民族政治学的学者又陆续出版了《中国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多民族国家的族际政治整合》《民族政治学二十三讲》《中国边疆政治学》《中国的边疆及边疆治理》 等着作,先后主持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同时不断在《中国社会科学》《政治学研究》《民族研究》《中国边疆史地研究》等权威刊物上发表具有影响力的论文。其中,周平的《多民族国家的族际政治整合》一书不但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还获得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等科研奖项。
民族政治学理论体系的形成,是以一系列成果的产出为标志和载体的。从理论体系形成和发展的时间脉络来看,这是一个循序渐进和长期积累的过程。政治学学者介入民族问题研究时,先是把政治学的研究规范和研究框架引入这一领域,形成对于民族问题的政治分析。后在确立政治学分析框架的基础上,民族政治学的研究领域不断拓展,由此积累的知识和理论也越来越丰富。民族政治学涉猎的研究对象和产生的新知识、新理论,也逐步地超出了原有的框架结构。在这个学科拓展的过程中,将民族现象和民族问题置于历史长时段特别是人类民族演变大视野下加以观察和认知,这样一种视角和方法论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这样的研究路径创新,为民族政治现象和民族政治问题的研究打开了全新的思路,形成了更为全面而深刻的认知,为民族政治理论体系的形成、创新和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经过长期的建设和发展,特别是在领军学者的全力推动下,民族政治学的理论体系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完整,由此产生的理论阐释能力也越来越突出。其中,相当多的理论具有原创性,所产生的影响也十分显着。尤其是民族的性质及机制理论、民族国家理论、多民族国家理论、国族理论、人口国民化理论、族际政治整合理论、中华民族理论、民族问题治理理论的形成刷新了人们对民族政治问题的既有认识模式,为民族政治研究提供了更加完备的理论体系。
(三)民族政治学学科的凸显
民族政治学素来直面现实问题,把民族政治研究当作知识生产过程,并把思想和理论的创造置于知识生产的基础上,着力于知识的创造和知识体系的构建。随着研究的深入和研究视野的拓展,民族政治的知识生产过程日益活跃并在知识增长的基础上实现了知识的有效积累,进而又在知识生产的基础上构建了民族政治学的人才培养体系,不仅为民族政治研究注入了持续发展的动力,而且推动着民族政治学朝着体制化的方向发展。围绕着民族政治问题而建构的理论体系,在为民族政治研究提供基本的分析框架和理论工具的同时,也增强了民族政治学在政治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中的辨识度。随着这些持续的努力不断取得成果,民族政治学逐渐具有了明确的研究对象,专门的概念、知识和理论体系,较为稳定的研究团队,以及相应的人才培养体系,从而取得并夯实了作为一个学科的地位。作为政治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民族政治学大致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学科体系。通过持续的知识生产,民族政治学凸显了政治学研究的民族议题,全面阐释了民族政治现象,构建了民族国家理论、多民族国家理论、族际政治整合理论和国族理论,开启了中华民族研究的“国族范式”创新了民族问题治理的思维,逐渐形成了完整的知识体系,进而在此基础上构建起较为完备的学科体系。从云南大学的情况来看,民族政治学的学科架构已基本完善,不但凝聚起了高水平的教学科研团队,持续产出具有标志性的成果,而且成立了专门的民族政治研究院,获批中央四部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全国10家正式基地中唯一的政治学学科基地),初步建成“边疆与地缘”大数据库中心,建立健全了学科管理体制机制。凭借科研成果、平台机构、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效,民族政治学的学科影响力也不断扩大。2017 年云南大学入选中国首批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之后,政治学学科即被学校列为一流学科(群)建设单位并获教育部批准,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这样的学科建设成效,正是在以民族政治学为特色优势方向的引领和整合作用下而取得的。
二是学术体系。民族政治学的完善还体现在相应学术体系的建立上。在学术规范上,民族政治学既强调自身特色又严格遵循政治学的基本规范,体现了政治学的视角、政治学的立场和取向、政治学的基本理论、政治学的概念工具、政治学的学术审美,尤其是突出了在国家治理和国家发展中透视民族政治现象的特征。在研究对象上,民族政治学以民族政治现象和民族政治问题作为基本关注点,既包括宏观的民族国家、国族、族际政治整合、民族政治生活、民族问题治理,也包括中观和微观层面的各类民族政治现象。在研究方法上,民族政治学注重从社会科学中那些涉及民族现象的相邻或相近学科中不断引入新方法,尤其是政治学、民族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学科方法的引入,成为民族政治学知识形成的重要因素。在学术品质上,民族政治学强调“问题导向”的研究,尤为注重知识生产和知识供给,并在研究“问题”、生产知识的过程中体现学科价值。
三是话语体系。民族政治学注重理论构建和创新,同时着眼于将理论创新同国家治理需要紧密地结合起来,特别是通过提出基本概念和知识性判断的方式来为国家治理提供有效的话语支持,从而形成了民族政治学独特的话语体系。民族政治学通过辨析和界定民族国家、多民族国家的内涵,为确认中国的国家类型提供了理论依据;创制族际政治整合、边疆治理、国家伦理人口国民化、中华现代国家等概念工具,为述说国家治理和国家发展提供了新的表达方式;论述民族政策的价值取向、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伦理、民族问题治理与国家治理的逻辑关系等基础性问题,为讲明中国民族问题治理的内涵和逻辑提供了恰当的角度;提出中华民族的国民共同体属性、中华民族的国家叙事、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等观点,为阐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时代命题提供了学理支撑:归纳并分析民族国家的“多族化”、国家行为的民族化等新现象,为描述当前世界范围内一系列的民族政治现象提供了话语支持。
四是人才培养体系。民族政治学的人才培养具有双重内涵,既符合一般性的政治学人才培养规范,又体现出自身的人才培养特色,将两个方面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从云南大学的情况来看,目前民族政治学的人才培养已经覆盖了本科、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的各个层次,此外还通过干部培训工作为边疆多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实务型人才。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民族政治学尤为强调“教研相长”的理念,通过基础理论和前沿课题的研究来支持教学活动,同时在教学和人才培养过程中发现既有知识的缺陷和不足,反过来又促进科学研究的完善与发展。近年来,民族政治学越来越重视培养学生的社会调查能力,引导学生运用专业知识发现现实问题、阐释现实问题,从现实问题的研究中形成新的知识。
(四)民族政治学的选代发展
经过20余年的建设,民族政治学的理论体系基本建立起来了,学科的内涵已经全面而清晰地呈现出来,学科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也得到充分的彰显。今天,针对新出现的民族政治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对现代国家体制和国际格局形成的挑战,民族政治学在既有的理论创新和学科建设基础上确立了新的努力方向,旨在更新和深化对民族政治现象的认知、全面提升自身的理论品质,进而实现民族政治学的迭代发展。这样的迭代发展不是对既有理论的简单修补或完善,而是要在一个更高水平上打造升级版的民族政治学。从近来发表的学术成果来看,民族政治学对民族、民族问题、民族政治现象的认识已然进入一个新的层面,这突出表现为从人类聚族本性的角度来重新认识民族现象,进而突破了对民族概念的固化或刻板的界定方式。民族政治学按照“聚民为族”机制来理解民族,将过去人们所认识到的国家民族、历史文化民族、族群或部族等民族类型以逻辑融通的方式统合起来,由此构建起更具普遍解释力的民族概念同时也加深了人们对于民族现象和民族问题的认知。
在对民族概念或民族现象进行再认识的基础上,民族政治学关于民族和政治之间关系的认知方式也发生了深刻的转变。以往的理论对于民族政治的解读,或是从中国的民族现象或民族问题来入手,或是从民族国家之民族(Nation)来着眼,或是从历史文化民族来观察,总体上皆局限于具体化的民族形态,所获得的知识和得出的结论也就难以触及民族政治现象的本质。而正在经历迭代发展的民族政治学,则从底层逻辑层面揭示了民族与政治的纠缠关系。事实上,具体的民族形态不过是人类聚族本性的表现形式,基于这种本性形成的民族又必然与为人类社会建立秩序的政治机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从而使不同历史时空条件下形成的民族现象具有政治的内涵,以及使不同的政治现象具有民族的底蕴。这样的认识就为研究民族与政治的关系、民族政治现象打开了一个全新的视角,也为进一步分析民族问题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路径。
民族政治学的迭代发展不仅意味着对民族现象的重新认识,同时还意味着为认识和分析国内政治乃至国际政治提供新的思路。如果说既有的民族政治学理论是从政治角度来看待民族及民族问题的话,那么升级版的民族政治学则开启了一扇从民族角度来看待政治的认知之窗。基于民族与政治关联的底层逻辑的角度,能够挖掘到更多的政治现象、政治关系背后隐含的民族因素,同时又可对一些经典的政治学基础理论进行再审视,由此将民族政治研究提升到政治学的核心领域,更加聚焦于政治学的核心议题,从而开辟民族政治学的新境界,构建起更具普遍解释力的民族政治学理论体系。
二 民族政治学的主要理论建树
从根本上看,民族政治学是关于民族政治现象的知识体系。民族政治学构建和发展的意义就在于,其不仅提供了一个关于民族政治现象的完整的知识体系,而且通过持续的知识生产使这个知识体系不断地深化、丰富和更新从而为人们对不断演变的民族政治现象形成并保持有效认知,进而为找到应对期间所产生的各种问题的恰当方式并进行治理提供智力支持。而民族政治学的知识生产及其取得的成果,就集中地体现为它所提供或呈现的创新理论。从这个意义来看,民族政治学的学科构建和不断发展的成果,就集中体现为它的理论构建。从近年来民族政治学的发展来看,它的确提出了一系列的创新理论,拓展和深化了对民族政治现象的认知。
(一)民族的本质及机制理论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国内的民族研究主要限于少数民族,民族概念也主要是指少数民族。近年来,人们看待民族的方式发生了改变,逐渐将不同类型的民族纳入研究范畴。这样的研究均是从“外部”来看待民族的,由此构建了一个关于民族的外部性叙事。但这样一种外部性研究或外部性叙事,并未对人类发展中的民族现象进行全面而有效地阐释。要进一步揭示民族的本质性内涵,需要深入考察民族在演变过程中所形成的内部机制,构建一个民族的内部性叙事。基于这种内部视角和内部叙事,民族政治学从更广义层面上重新界定了民族概念,使得这一概念工具在解释各类民族现象时更具通约性,确立了看待和解释民族政治现象的基本点。
1.民族是人类聚族本性的表现形式
民族概念是在欧洲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起初是作为“Nation-state”之“Nation”即国家民族来使用的。但在此后的传播过程中,民族概念的内涵逐渐被泛化了,那些未取得国家形态的稳定人类群体也往往被称为“民族”。在民族概念泛化的背景下,原本关于民族的诸种经典定义就变得越来越缺乏解释力了。在不同语境下,民族概念所指的对象也不尽相同,因此“澄清族体概念的内涵或至少做到理论上的自觉,是任何一个相关研究者都必须直面的首要问题”。
为了解决民族概念的适用性和恰当性问题,民族政治学从人类本身演变过程着手对民族进行更具底层逻辑意义的界定,提出了“民族是人类的聚族本性的具体表现形式”的观点。这是以人的社会属性作为逻辑起点并结合人类本身的历史演变过程而得出的基本结论。人是天生的社会性动物,每个人都必须生活在社会中,并通过交往活动而与他人结成特定的社会关系。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人的社会交往活动和由此结成的社会关系不是无限延展的而是有限展开的,于是自然就会形成某种纽带而将若干个体凝聚成为群体。这样一来,就在人类社会中出现了聚族或聚民为族的过程。由人类聚族本性而形成的人群共同体与其他同类群体发生联系的时候,总是将群体内的成员视为“同类”,将其他群体的成员视为“异类”,由此形成的群体间界限,在强化不同群体之间的区分的同时,也对群体本身产生了巩固作用。
从历时态的角度来看,民族这种人群共同体呈现为一种不断演变的存在,其本身蕴含着三个关键性环节。一是“聚”的环节,即它通过多种方式或机制,将人们聚合或凝聚起来。二是“民”的环节。“民”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并不是抽象的存在,而是处于具体的社会关系之中,在其间形成了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因此而形成了特定的社会身份。三是“族”的环节。族也就是群或群体,亦即人群共同体。由于“聚”的方式、“民”的属性在不同条件下有所不同,所以最终形成的“族”也各有特点,从而导致了民族的多样性。而且,不同类型的民族,甚至同类民族,其“聚”的程度又各不相同。对于一个民族来说,只要“聚”的因素有效,就能使“民”成为“族”。
2.民族与政治必然纠缠在一起
人类的聚族现象在社会交往中形成,而政治不过是人类为了实现社会有序稳定地运行而创造的一种机制。作为人类聚族本性之表现形式的民族,与作为社会基本机制的政治之间总是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并在各自的演变中与对方相互纠缠,社会构成了民族与政治结合的基础和纠缠的中介。在经由社会中介而相互结合和相互嵌入的基础上,民族与政治在各自的发展中形成了更为复杂的关系,从而形成了多样而具体的民族政治现象。
在人类历史上,民族国家的构建、稳定、拓展并取得主导地位,彻底改变了民族与政治的关系。民族与国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基于一元性国民权利而构建的一整套体制机制,确定了一种体现“主权在民”原则的国家伦理,实现了民族与政治结合的国家化和制度化,使得具有国家形式的民族成为功能强大的人口组织形式,也导致民族间的关系具有了“国际”的性质和意义。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民族国家出现了一些新的内涵和特征。民族国家的数量迅速增加从而成为国际体系的基本单元,由民族国家所表现的民族的国际性进一步凸显。在民族国家内部,民族关系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并导致多民族国家及其族际政治问题的凸显。进入21世纪以后,在西方发达国家中,由于人口大规模跨国流动和移民代际积累而形成的“多族化”现象日渐突出,并对民族国家体制产生了严重的解构性影响。此外,在国家间的竞争日趋刚性化的背景下,一些国家为获得竞争优势而诉诸民族因素来增强国内凝聚力,并以民族因素来组织国家集团,使得国家行为和国际关系的民族化趋势日渐突出,也使民族与政治的关系显现出许多前所未见的新特征。
3.“多族化”基础上新的聚族现象
在全球化加速推进的条件下,大规模的人口跨国流动成为一种趋势。随着移民的普遍化和规模化,那些国内人口均质化程度曾经很高的西方国家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来自其他国家或民族的人口。在这些国家中,移民在规模增大尤其是经过代际积累以后,以各自母国文化来维系情感的需求不断上升,以此来加强联系并争取集体利益的做法也越发普遍。在美国这样的西方国家中便出现了一种“聚众成族”现象,于是那些原生型民族国家的“多族化”现象就逐渐形成并日渐突出。民族国家的“多族化”,意味着国家特性和国民身份的异质化,而国民所属群体或民族差异的突出,又进一步激起了族群或民族的利益诉求。
民族政治学将这种多族化问题的形成机制解读为一种新的聚族现象。而民族的聚民为族机制中“聚”“民”“族”三个环节或要素,在“多族化”现象中都有所体现。除此之外,还有三个特殊因素介入了这种聚族现象之中:一是多元文化主义传统和差异政治理论,从意识形态和观念角度论证了维护族群或民族利益的正当性,强化和巩固了国民身份中的群体差异性;二是主观性极强的“Identity”成为多种意识形态中的一个核心因素,并促成了相应的社会运动,推动了所谓的“身份部落化”;三是西方国家选举政治中政党对族性身份的利用,也加剧了这种新的聚族现象。虽然这类族性群体与历史上曾经出现的民族群体有很大不同,但也是人类聚族本性的反映。可以预想一旦此类群体最终形成了自己的集体文化并在国家框架内获得了集体权利,就会成为严格意义上的民族。
4.民族的人口整合功能及影响
人口聚而成族为社会个体确立了一种民族身份,并使得个体成员通过身份认同而与民族共同体结成了持久的关系。如此一来,若干个体便以共同体的整体形态而存在,从而形成了人口整合的效应。民族的人口整合功能对人本身和人类社会具有重大的影响:一是,丰富了人的社会性,为个人提供了心理上的归属感,提升了个体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的能力;二是,有利于实现社会的组织化和有序化,特别是将个体国民组织成为国族,为民族国家体制提供社会基础:Φ 三是,将地球上的人口整合或组织成不同的民族,进而经由联合国这样的机制而将不同的民族结合成为整体,实现整个人类的组织化,从而解决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
归结起来,民族的类型大体可分为两种:一是“Nation-state”之“Nation”,即具有国家形态的国家民族;二是历史文化性民族,即不具有国家形式的民族,它们是由特定的历史文化凝聚而成的。民族的人口整合功能具体又是通过这两类民族实现的。其中,国族本质上是一个国民共同体,是以国家为框架的人口组织形式,为国家整体力量的形成奠定了基础。而文化民族将个体联结成为整体的纽带是历史文化,它对成员个体、民族整体的利益实现和文化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对民族国家体制具有深刻影响。尤其在民族的分布超越民族国家的范围的条件下,文化民族往往促成拥有共同民族背景的国家建立联盟,也会导致一个国家为了维护分布于其他国家的本民族成员的利益而与他国发生冲突。
在民族国家形成尤其是其逐渐成为世界范围内主导性的国家形态以后便出现了国家民族与文化民族的重叠现象,具体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庞大文化民族基础上形成了多个民族国家,国家民族重叠于文化民族之上;二是,一个国家民族包含着多个文化民族,文化民族重叠于国家民族之上。这样的重叠状况,又导致了两个民族的人口整合功能之间的纠缠。从内部纠缠即民族国家框架内国家民族与文化民族的功能纠缠来看,两种人口整合之间存在着固有的张力或抵牾。而从外部纠缠即国际关系中国家民族与文化民族的功能纠缠来看,超越国家范围的文化民族的整合功能,往往被国家作为政治资源来加以开发和利用,从而对今天的国际格局、国际秩序产生深刻的影响。
(二)民族国家理论
民族国家是当今世界范围内主导性的国家形态,也是现代国家的基本形态。然而,长期以来人们对于民族国家的认识并不充分,往往从字面意思出发或基于表述民族主义核心诉求的“一族一国”论来理解、阐释其含义,从而影响关于民族政治问题及现代国家体制的有效认知。面对这样的知识困境,民族政治学重新界定了民族国家的概念、厘清了民族国家的内涵和外延,揭示了现代国家与民族国家的一致性关系,提出了国家伦理等全新的命题,从而深化了关于民族国家的认识,同时也丰富了用于解释国家及国家治理现象的政治学知识。
1.现代国家就是民族国家
民族政治学从国家形态演变的历史长时段角度对民族国家进行了系统研究,认为民族国家是特定社会条件的产物,具体来说是取代王朝国家的一种国家形态。在欧洲历史上,罗马帝国的统治影响深远。西罗马帝国灭亡以后整个欧洲进入中世纪。在此后长达数个世纪的历史演进中,国王、教会、贵族、民众之间经历了持续而激烈的互动和博弈,最终国王的力量不断加强并最终胜出,不但建立了具有绝对主义特征的王朝国家,而且还将统治下的全体臣民整合为一个民族整体。但随着被塑造出来的民族的觉醒,民族不认同国家的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这样的问题最终在资产阶级革命中得到了解决,国家的主权由“王有”转化为“民有”,国家由“君主之国”转化成为“民族之国”,导致了民族国家(Nation-state)这种现代国家形态的产生。
西方各国在民族国家的框架下创造了现代工业文明,使国家实力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凭借强大的综合国力,早期建立的民族国家不断向全世界扩张,在给其他地区的传统国家带来巨大挑战的同时,也唤起了这些国家对现代文明的渴望和追求。这样一来,越来越多的国家接受并构建起民族国家的制度体系,民族国家逐渐成为主导性的国家形态,并通过一系列国家间交往机制建立起民族国家世界体系。从此角度来看,现代国家之“现代”,绝不是一个时间维度上的概念,而是有着更加重要的内涵,即它是今天主导性的国家形态,而这样的国家形态就是民族国家。
2.民族国家的性质和特点
民族国家是由民族和国家结合而成的一种国家体制。民族国家的民族特征不是浮于表面的,而是深刻地内嵌于国家体制之中,其核心是国家的主权为民族所拥有,从而将“主权在民”的原则实现为民族拥有国家主权,“主权在民”也就成为民族国家的基本原则和国家伦理。同时,这个民族是由全体国民组成的稳定共同体,因此“主权在民”原则最终要落到“民”个体身上,于是便形成以一元性国民权利来构建国家体制的政治机制。作为世界体系的基本政治单元和法律单元,民族国家又是“国际”的基本构成单元和基本行为主体,从而构成了国际关系和国际法的基础要素。
民族国家的这种本质又外化为一些具体特性:一是民族国家拥有独立的领土主权,因而具有主权性;二是民族是国家真正的主权者,因而具有民族性;三是民族主权具体通过人民对国家政权的制约、控制来实现,因而具有人民性。民族国家的这些基本特性,需要通过一系列社会政治机制来落实。其中,主权性需要通过各种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的机制来实现,民族性需要一套保障国民权利、促成民族认同国家的机制来实现,人民性则需要各种体现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机制来实现。通过这样的制度化机制,“民族与国家结合”的体制性特征又进一步得到了保障。
3.民族国家的国家伦理
国家伦理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和行为所遵循的基本价值原则和规范。国家伦理既是刻画国家体制特征的根本因素,同时也是国家正当性的根本来源对国家合法性具有重要影响。不同类型国家的国家伦理存在着根本上的区别。作为取代王朝国家的现代国家,民族国家的国家伦理与历史上的传统国家完全不同。在民族国家的构建过程中,国民共同体意义上的民族取代君主成为国家的所有者。民族与国家的有机结合把过去的主权为君主所有,转化为主权为民族所有或全体国民所有,“主权在民”成为民族国家的基本原则。而民族国家之民族又是一个由全体国民组成的国民共同体,因此“主权在民”的追求最终要落实到国民个体身上才能够真正得以实现,或者说“现代性的民族对民族国家的政治诉求通过其成员身份的转移——‘国民’而得以表达”。于是,维护国族利益就转化为维护具体的国民个体的权利国家体制随之展开为建立在一元性国民权利基础上的制度体系。
在“主权在民”原则转化为维护和保障国民权利的体制机制之后,民族国家的道义合理性就被置于“国”与“民”的关系之中,国民的普遍拥护和接受也就成为民族国家合法性的来源。如此一来,由民族和国家结合而成的民族国家就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国家伦理,这种国家伦理的核心在于国民的拥护、接受和认可。在这样的拥护、接受和认可被表达为“国家认同”以后获得并保持一定的国家认同就被视为民族国家存在的社会心理基础。而当国家认同受到严重侵蚀时,民族国家的国家伦理基础便会发生动摇。
4.中国的民族国家构建
中国拥有悠久的国家历史,历史上长期存在的国家政权,从类型上来看皆属于王朝国家的范畴。但是近代以来,这样一种建立在农业文明基础上的王朝国家体制,因受到西方势力的巨大冲击而陷入前所未有的危机之中。在经历了洋务运动、戊戌变法的失败之后,国人开始萌生以现代国家即民族国家取代王朝国家的想法并将其付诸实践。在此期间,与民族国家相关的国家民族、人民主权、国民等概念和思想,在国内广泛传播并发挥了启蒙和动员的作用。以孙中山为代表的民主革命先行者,更是按民族国家的理念来表达自己的政治主张,于是民族国家以政治议题的形式在中国历史上出现了。
辛亥革命终结了王朝国家之后,便以民族国家体制来取代王朝国家政权。为适应民族国家构建的需要,一个将传统臣民身份转化为现代国民身份的人口国民化进程也随之展开。此后,中国民族国家的构建进程出现了反复,但很快又在国民革命的推动下继续向前。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仍然按照民族国家的原则和国家伦理推进政权建设,尤其是1946年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为民族国家提供一个相对完整的宪法体制。然而,国民党主导的民族国家构建存在着致命缺陷,其代表的阶级利益使其排斥以工农为主要内容的人民性。于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力量,先是对其进行了理论的批判,后来又在理论批判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了武器的批判,最终毁了旧政权,建立了新中国。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中国民族国家构建的最终完成。新的国家政权仍然坚持民族国家的基本原则和国家伦理,不但将国名定为“人民共和国”,还在《共同纲领》和“五四宪法”中贯穿主权在民的原则和伦理,并据此来组织国家政权、构建国家制度。可见,无论是辛亥革命后取代王朝国家的国家政权,还是新中国的国家政权,皆遵循民族国家的原则和伦理,本质上与最早出现于欧洲的民族国家体制并无二致,因而都属于民族国家的范畴。
(三)多民族国家理论
民族和民族问题的研究,必然会涉及多民族国家的问题。学界对于多民族国家也给予了极大关注,并形成了十分丰富的研究成果。但关于多民族国家的讨论,总体上是基于经验而进行的描述,所形成的研究具有突出的经验属性,而对多民族国家进行规范性研究的并不多,因此未能将多民族国家作为一种国家类型凸显出来,也没有形成多民族国家研究的成熟范式。在此背景下,民族政治学从国家体制的角度阐释了多民族国家的本质和类型,逐步建立了一套关于多民族国家的完整理论。
1.多民族国家的性质和特点
国家本质上是一套以暴力为支撑的公共权力及其对特定地域进行统治或管理的体制机制。具体的国家都表现为某种特定形态或类型,而这种形态或类型的划分依据又是对国家体制产生刻画作用的某些因素。就此来看,多民族因素与国家有机地结合在了一起,并对国家体制产生了刻画和塑造作用使得划分多民族国家、界定多民族国家、研究多民族国家有了实质性的意义。从历时态的角度来看,多民族国家可划分为王朝国家形态的多民族国家,以及民族国家形态的多民族国家两种基本类型。从共时态的角度来看,民族国家形态的多民族国家又可再分:一是本质性的多民族国家,即国内的各个民族拥有完整的集体权利,国家通过相应的制度有效地保障各个民族的集体权利,“多民族”因素对国家体制的刻画或塑造作用十分突出;二是形式上的多民族国家,即国内的各个民族或族群受到一种程度的重视,其集体权利得到了正视和一定程度的实现,“多民族”因素对国家体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不论是何种形式的多民族国家,皆是多个民族群体共处于一个国家框架而形成的共同体。因此,多民族国家都具有“民族构成多元和国家政治一体的基本特征”。于是在多民族国家中就出现了“多”与“一”的特定关系其中的“多”代表了多民族的属性,而“一”则代表着统一性的国家体制这样“多”和“一”之间既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又各不相同且存在着张力。多民族国家必须通过国家制度安排和相关的政策来慎重应对“多”与“一”的问题,从而在多民族国家治理中形成了一个特定的民族问题治理领域。
2.多民族国家的类型化
多民族国家的类型化现象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凸显出来的,其中民族国家的构建和扩散起到了决定的作用。在欧洲历史上,随着民族国家取代王朝国家成为主导性的国家形态,国家主权由“国王所有”转变为“民族所有”民族国家之民族在国家体制中获得了主体性地位。而对于欧洲地区以外的国家而言,虽然构建了民族国家的基本框架,但国内仍存在着若干个历史文化民族,因此就出现了民族国家形态下的多民族国家。为了保障少数民族的集体权利,以及协调处理“多”与“一”的关系,多民族国家建立起了相应的国家制度和政策。这样一来,“多民族”就不仅成为民族构成的描述方式同时也深深地嵌入国家体制之中,进而导致了多民族国家的类型化。
具有“多民族”属性或特征的国家体制受到重视,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即西方国家自20 世纪末以来日渐凸显的“多族化”现象。在全球化进程快速推进的背景下,移民群体向西方发达国家大量涌入并经由代际积累而形成了新的聚族现象,这不仅改变了相关国家的人口结构和族裔结构,而且又在其国家内部引发了“制度失灵、系统性种族主义、认同困境等问题”。随着这种影响的持续增强,这些西方国家的国家体制也被打上了“多民族”或“多族群”的印记,由此进一步突出和强化了民族或族群因素对国家体制的塑造作用。
在将多民族国家确定为一种国家类型之后,一些更为深层次的认识问题便自然而然地呈现出来。民族政治学的学者集中讨论了其中的关键性问题即民族国家体制所包含的几个悖论:既是民族国家又是多民族国家的国家属性悖论;国内人口既是国民又是各民族成员的身份论;少数民族的权益诉求应该得到满足但无法全部得到满足的权利保障论。通过对这些悖论的深入梳理、分析、论证和“解悖”,民族政治学加深了对多民族国家体制的认知,提升了多民族国家理论的完整性、周延性和自洽性。
3.多民族国家的国家整合
多民族国家内部存在着多个文化共同体意义上的民族,而不同的民族群体之间往往又存在着固有张力。这种张力及其引发的各种问题,会给国家体制带来挤压、冲击甚或解构性影响。于是,多民族国家必然面临“多”与“一”的关系问题,也就是将多个民族群体整合于一个国家政治体系的问题。“如何处理好‘一’与‘多’矛盾而产生的元问题,这是任何文明与政治共同体在任何时期都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经验议题”,而在运用国家权力将多个民族维系于统一国家框架的过程中,多民族国家形成了具有特定内涵的国家整合。
多民族国家的国家整合应该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制度政策层面,二是社会心理层面。前者着眼于解决多民族国家整合中的表层性问题,后者则着眼于解决这些问题背后的底层性问题。尽管基于两种逻辑而形成的具体方案和办法不尽相同,甚至还可能存在张力,但它们都是在统一国家框架内展开的,根本目标都是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并且一个方面的不足或弱项恰恰可以从另一方面得到弥补。因此,为了使多民族国家的整合具有持续性长期性、战略性,必须将两个层面的整合结合起来,使它们相互配合、相互规制、互相促进。
(四)国族理论
国族即国家民族,是获得国家形式的民族,即民族国家(Nation-state)之民族(Nation)。民族政治学在学理上界定了国族的内涵,清楚地说明了国族的构建过程,特别是揭示了国族所蕴含的人口国民化、国民整体化的社会政治机制。在构建国族理论的过程中,民族政治学学者还提出了现代国家的国民身份理论,进而从国民的角度阐释了现代国家和现代民族的深层次内涵。与此同时,国族理论的提出又进一步为认识中华民族的性质和地位提供了新的思路,开启了中华民族研究的国族范式。
1.国族的缘起、性质和特点
国族是与国家结合在一起并具有国家形式的民族,也就是“Nation-state的“Nation”。国族最早产生于西欧,是西欧特定社会历史条件的产物。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欧洲进入中世纪。经过长期的竞争,君权获得了主导地位并最终在欧洲建立了一个个王朝国家,民众则逐渐成了与君主相对的臣民。王朝国家随后将个体化臣民在王朝的框架内整合起来,形成了一个“聚民为族”的过程,于是出现了具有“臣民共同体”形式的民族。”但这样的王朝国家体制中存在着内在的张力,即日渐觉醒的民族无法认同专制的国家政权。随着民族国家的形成,这样的矛盾得到了解决,“君主之国”转化成为“民族之国”。民族拥有了主权,实现了与国家的结合并具有了国家形式,也就成为国族。
国族是在国家框架下形成的,具有国家的形式和内涵。此类民族是在国家将国内居民改造成国民的基础上,再通过国家力量的整合而凝聚起来的整体,从形式上看就表现为国民组成的人群共同体,即国民共同体。作为国民共同体的国族,以国民身份为依托,以国民个体与国家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纽带,以国民对国家的认同为道义基础,并以一系列的国家象征符号等为外在标识。诚然,国族的形成、建设和巩固也需要历史文化因素的支持,因而也具有历史文化的内涵和属性。但包括历史文化在内的其他属性,都是在国民共同体这一根本属性的基础上形成的。
2.国族蕴含的社会政治机制
国族蕴含着以人口国民化、国民整体化为基本内涵的社会政治机制。一方面,国族在形成的过程中,对曾经复杂多样的人口形式进行了解构,将处于多重束缚性社会关系中的人解放出来,使其成为具有自主行为能力的国民个体;另一方面,被释放出来的拥有特定权利的国民个体不是以原子化形式存在的,而是经由国族的整合和凝聚而成为一个整体,也就是国民共同体。在民族国家的国家框架内,国族蕴含的机制又被制度化和体制化了。
国族所蕴含的社会政治机制,对于现代国家乃至现代社会具有基础性的意义。首先,通过人口国民化机制,社会人口成为拥有平等权利且能够自主支配个人行为的国民个体,这成为现代社会组织和运行的基本人口条件,也是建立和维护现代国家制度的基础。其次,国族通过国民整体化机制整合了国民认同,为现代国家伦理的确立提供了认同基础。最后,作为国民共同体的国族为国家力量的凝聚以及国家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获得优势,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上述因素结合起来,既为现代社会的形成及社会秩序的维护提供了基础,也为现代国家的治理和发展提供了保障。甚至可以说,没有国族的支撑,也就不会有现代文明的形成。
3.国民身份对现代国家体制的意义
身份(Status)的本质是由特定历史条件确定的个体在社会中的地位,同时也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机制。从社会身份的角度来看,国民绝非“一国之民”这么简单,而是一种与现代国家相匹配的社会政治身份。国民是由“国”塑造出来的并具有国家特性之“民”,蕴含着社会人口与国家互动形成的一套权利义务关系,具体表现为由国家保障其权利并能自主支配自己行为的个体。这样的社会政治身份,首先出现于欧洲民族国家的构建中。民族国家即现代国家在基于一元性国民权利构建制度体系的过程中,进一步丰富了国民的内涵并建立起相应的国民体系。此后,采取民族国家制度体系的其他国家,也通过人口国民化而构建了自己的国民身份,并以其支撑自身民族国家的构建。国民在现代国家构建中扮演着关键性角色,成为构建现代国家大厦基础的砖石。
现代国家中的国民获得了国家体制机制的维护,因而就不再是简单的社会政治身份,而是一套身份的体制。国民身份体制是现代国家结构中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或环节,国家的制度体系和治理机制皆建立于一元性的国民权利基础之上,以国民对国家体制的接受和认可为主要内容的国家认同构成了现代国家伦理的基础,而由国民凝聚而成的国民共同体即国族为现代国家治理和发展提供了宏大主体。同时,由于国民身份渗透于现代国家的各个方面,因而基于具体历史文化而形成的国民性,也会对国家行为和体制机制造成深刻影响。除此之外,国民身份的形成还为社会提供了能够自主支配自己行为的个体性社会行动者,从而为现代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以及技术创新等提供必需的条件,并为这样的组织和机制赋能。
4.多民族国家的国族建设
在民族国家性质的多民族国家之中,存在着一个国家民族和多个文化民族,并且这两类民族均对国家体制具有深刻影响。在多民族国家之中,各个文化民族的界限不会在短时间内消失,因此便出现了国族内部还有多个文化民族的情形。国族由多个民族组成,国民分属于不同民族群体,而国族组成单位的刚性化和自我意识的增强,就会使得国族整体的内部张力不断增加,甚至导致国族的虚置化。
国族结构的复杂性表明,多民族国家的国族建设具有长期性。在国族构建起来以后,国家必须随即发起国族建设过程,使国族建设与国族构建前后相续,以达到巩固国族和提升国族凝聚力的目的。而国族建设又须通过一系列可靠的手段或措施来加以落实。如国民身份建设、共享性国民文化及其符号建设、民族政策与民族工作的调整等,都是多民族国家惯用的国族建设手段。然而,这些机制只是构成了国族建设的表层逻辑。除了这种具体措施之外,还需要从底层逻辑上推动多民族国家的国族建设,即通过社会心理基础建设来增进构成国族的国民和各个民族群体对国族的认同和充分想象。
(五)族际政治整合理论
由于存在多个民族群体,民族群体之间又存在着难以消除的张力,因此多民族国家必然面临如何将多个民族群体整合于一个国家政治体系的问题。在这个重大现实问题的背景下,民族政治学提出了族际政治整合概念并开展了系统研究,进而构建了多民族国家的族际政治整合理论。诚如有学者所总结的,“多民族国家中的族际政治整合研究,是在民族政治学的学科框架之内衍生出来的学术思考,同时也是基于民族国家治理层面的需要与现实考量”。
1.国家共同体的维持与族际政治整合
对于多民族国家来说,统一的国家共同体之中生活着多个作为历史文化共同体的民族,国家是各民族共同的政治“屋顶”。然而,共处于一个国家共同体中的各个民族,往往会由于各自的利益追求而与统一国家框架形成张力。甚至在一些极端情况下,一些民族不愿意接受现行的政治秩序,要求脱离现存的多民族国家共同体而另立自己的国家。这样一种国家与民族之间的张力,有时也会表现为处于同一国家中的各个民族群体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因此,多民族国家的国家共同体的维持受到多族因素的根本性影响。
多民族国家将各个民族维持在统一的国家政治共同体中和巩固、强化各个民族的政治结合的过程,就是族际政治整合。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稳定的程度,以及是否能够避免国家共同体的解体等问题,都与族际政治整合的成败高度相关。具体来看,族际政治整合的有效实现,对于巩固和提升多民族国家的政权合法性、构建和保持良性的族际政治互动、抑制和消除民族的分离或分裂活动,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对于民族国家时代的多民族国家来说,族际政治整合又同国族建设和巩固紧密地关联在一起,进而为国家治理和国家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2.族际政治整合的实现机制
族际政治整合的目的在于,将不同的民族群体整合于统一的国家政治共同体之中,核心目标是维护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稳定。但是,由于共处于统一国家政治共同体中的各个民族不仅有自己的历史和文化,也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因此国家政治共同体总是会面临着族际关系的挑战。多民族国家具体地解决族际关系中的矛盾和冲突,协调族际关系的方式和手段,构成了族际政治整合的机制。
民族政治学在全面研究多民族国家族际政治整合的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概括出了实现族际政治整合的主要机制:一是制度机制,即通过特定的国家制度安排来为族际政治整合提供一个框架;二是国族机制,即通过国族建设将国内各民族统合为一个国族整体;三是政党机制,即充分发挥全国性政党的意识形态、动员和政策功能,促进各个民族的团结和凝聚;四是政策机制即多民族国家通过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来促进族际政治整合;五是国民机制,通过对国民与国家关系的强化来塑造国民身份,进而增强国民与国家的体制性联系,从而促进族际关系的协调;六是意识形态机制,即通过意识形态功能的发挥促进族际间的政治整合。
3.中国的族际政治整合
中国至少在秦汉之际就建立起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并随之开始了族际政治整合的实践。在王朝国家时代,“历代王朝中央无不建立各种制度、采取各种举措,协调民族间的关系,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少数民族政权的控制,以使其置于王朝国家的版图之内”。随着近代中国民族国家构建的开启和推进,族际政治整合也被逐步纳入民族国家的框架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时,中国的民族国家构建任务基本完成了,由历史文化联结而成的民族群体也成为众多民族实体,中国成为民族国家性质的多民族国家。族际政治整合成为国家维持统一的重要政治机制,也成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
总的来看,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当代族际政治整合是通过几种基本策略来实现的:一是制度整合策略,就是通过国家制度体系中的具体安排,将历史上形成并延续下来的民族性地方政权纳入统一的国家制度体系之中,维护和实现少数民族的政治权利,使国家成为各个民族共同的政治“屋顶”,进而赢得少数民族对国家体制的认同和支持;二是政策整合策略,即通过民族政策体系所蕴含的一系列机制来协调族际关系、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三是法制整合策略,主要是运用一套以维护少数民族权益为基本内容的民族法制体系而进行的族际政治整合;四是国族整合策略,也就是运用中华民族所蕴含的社会政治机制和历史文化资源来促进各个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团结和凝聚。
当代中国的实践和经验表明,族际政治整合既要坚持国家统一的根本要求,又要维护好各个民族的利益;既要坚持统一性和共同性,又要承认、尊重多样性和差异性。在统一的国家政治体系建立和运行的过程中,必须照顾和维护好少数民族的权益,但要防止出现因片面强调特殊性和差异性而导致统一性和共同性虚置化的问题。从根本来看,多民族国家的族际政治整合要解决的是多民族国家中“一”与“多”的问题,因此要处理好共同性与差异性的关系。突出并加强国族意义上的中华民族建设,就是较为恰当的解决问题的方式。
(六)中华民族理论
民族政治学在 2011年正式提出和论证了中华民族建设的议题,并在此后不断拓展和深化中华民族的研究。民族政治学凭借独特的国家视角,开启了中华民族研究的国族范式,并从“人口国民化”角度揭示了中华民族的国民共同体属性,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中国的民族理论中缺乏系统性中华民族理论的缺憾。
1.中华民族的国家叙事
民族政治学强调从国家角度对中华民族进行研究,旨在从认知层面上回应和突出中华民族本身所具有的国家属性,由此形成了一种特定的关于中华民族的国家叙事方式。立足国家视角,民族政治学梳理了从古至今中华民族在发展和演变中与国家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过程和逻辑。在漫长的王朝国家时代,中华民族以一种自在的形态存在,具体表现为王朝国家框架内各个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近代以来,中国开启了民族国家的构建进程,中华民族从自在走向自觉,并通过自我构建实现了与现代国家的结合,逐步转化为一个典型的现代民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华民族最终获得了国家形式,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国族,进而成为支撑国家发展目标的宏大主体。
从中华民族的自身属性来看,无论是古代时期的历史形态、近代以来所形成的现代形态,还是当下正在走向伟大复兴的中华民族,都与国家存在着深刻的互动和互嵌关系。就此而言,国家叙事在中华民族叙事中是必不可少的,是对中华民族形成完整与准确认知的基本条件,也是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国家发展目标的关系形成科学解释的必然要求。而民族政治学的相关研究正是补上了长期欠缺的关于中华民族的国家叙事环节,同时也对中华民族的其他叙事方式产生了直接影响。
2.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及其意义
中华民族既有悠久的历史,又是一个典型的现代民族。而将中华民族的演变过程区分为历史形态和现代形态又将它们结合起来的关键环节,就是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在中国古代,众多民族群体在国家框架内形成了交往交流、交融的持续互动关系,构成了中华民族的历史形态。近代以来,随着现代国家构建进程的开启和推进,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也逐步展开。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是在国民整体化以及各个民族凝聚为一体的两种不同进路下不断推进的。这样两种进路各具特点、并行不悖又相互纠缠。最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时,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宣告完成。
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不仅受到了中国现代国家构建的规制,也支持了现代国家的构建,同时为中国由传统社会文明向现代社会文明的转型注入了巨大力量。作为一个现代意义上的中华民族,具有将全部国民整合起来的功能同时也把国内各个民族凝聚为一个整体,从而实现了对国家社会的整合,改变了中国历史上曾经的一盘散沙的状况。经过国民整合、族际整合,中华民族将自身构建成为具有国家形式的民族,即中国民族国家的国族。而作为国家民族的中华民族,又进一步为国家发展提供了一个宏大的现实主体,同时也蕴含着“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社会政治资源”。今天不论是实现国家发展目标,还是中国走进世界舞台的中央并在世界上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都必须充分发挥中华民族这个强大主体的作用。
3.中华民族的双重属性
中华民族兼具多族聚合体和国民共同体两种属性,前者是指中华民族由国内56 个民族组成的属性,后者则指中华民族由全体国民组成的属性。过去被人们所忽视的国民共同体属性,是中华民族在中国民族国家构建背景下经由人口国民化、国民整体化机制而形成的,是中华民族之所以为现代民族的根本所在。
这两种属性各自有着独特的依据、机制和内涵,同时又有机结合在一起从不同的侧面体现了中华民族作为一个现代民族的本质。其中,国民共同体属性表明,中华民族具有世界上近代以来随着民族国家的构建而出现的现代民族的一般本质,是一个典型的现代民族,从而能够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而多族聚合体属性则表明,中华民族与历史上各个民族群体的交往、交流交融一脉相承,具有由中国历史和文化造就的特殊本质,与世界近代以来出现的现代民族具有明显区别。在中华民族的认知上,这两种属性都十分重要,关乎朝着什么方向去对中华民族的塑造进行引导,强调一个方面而忽视另一个方面,将会对中华民族的未来发展造成重大影响。
4.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塑造
今天,在国家发展目标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来表述的背景下,中华民族对于国家发展的推动作用得以前所未有的凸显。诚如有学者所认为的“稳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需要”。民族意识是使民族凝聚的基础性力量,因而中华民族意识对于中华民族本身及其肩负的时代使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中华民族意识的塑造,针对的是现代形态或现代意义上的中华民族,需兼顾中华民族的多族聚合体和国民共同体两个方面的属性,要同时落实到国内各个民族与国民个体身上,具体涉及认同意识、命运意识、奋斗意识三种基本意识的塑造。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本质在于中华民族成员对这个共同体的认知、信念和情感,其“核心内容还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意识”。而多族聚合体和国民共同体的双重属性决定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要着眼于56个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和想象,又要着眼于全体国民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和想象。在推动各个民族进一步凝聚的过程中增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和想象,构成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民族团结进路;在不断提升全体中国人国民意识的过程中增强国民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和想象,则构成了相应的国民意识进路。应综合运用民族团结和国民意识进路,使二者相互补充、相互规制、相辅相成,进而达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目标。
(七)中国民族问题治理理论
在围绕民族政治问题构建理论的基础上,民族政治学还根据民族和民族问题的状况和形势,进一步研究了民族问题治理的思路和对策。在这个方面民族政治学的突出贡献在于,将民族问题纳入国家治理的框架下看待,揭示了中国民族问题治理的演进逻辑,澄清了关于民族问题治理、民族政策的诸多模糊甚至偏颇性的认识,不仅在理论层面上加深了对中国民族问题的认识,而且可在实践层面上对于国家民族政策的调整发挥积极作用。
1.民族问题治理是国家治理的一部分
对于中国这样的统一多民族国家而言,民族问题不仅长期存在,而且对国家政治共同体有着深刻的影响。民族问题治理虽然是一个专门的治理领域,但并不是完全独立和自洽的存在,其存在和发展的根本依据在国家治理的总体格局之中,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国家治理的总体目标。归纳起来看,国家治理要解决两大方面的问题:一是国家维持问题,也就是通过维护制度稳定国家统一来实现国家政权和国家体制的自我维持;二是国家发展问题,包括综合国力的提升和人民福祉的增长等内容。承担国家治理责任的执政党或政府,总是要综合考虑不同方面的因素,整体把握国家发展面临的形势,才能提出国家治理的大政方针和有效应对各类突出的问题。
而作为国家治理之组成部分的民族问题治理,也大致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根据多民族国家统一和稳定的要求,主动地调整、处理甚至构建国内的民族关系;另一方面,根据国家治理的具体目标和任务,主动应对国内民族关系中的各个具体问题。尽管民族问题治理本身也有自己的逻辑,但相对于国家治理的大逻辑来说,只不过是小逻辑,而小逻辑总是受到大逻辑的制约。这就意味着民族问题治理本身无法进行自我说明,其自身合理性和正当性只有在国家治理之下才能得到有效的解释。
2.民族问题治理的演进逻辑
当代中国的民族问题治理大致可划分为四个阶段,即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民族问题治理、发展道路探索中的民族问题治理、改革开放时期的民族问题治理、民族复兴进程中的民族问题治理。民族问题治理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确立了基本框架,在发展道路探索时期受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影响走向了偏差,在改革开放时期得到了纠正并进一步丰富,在民族复兴进程中不断改进并以此来促进国家发展目标的实现。不同阶段的内容共同构成了当代中国民族问题治理的演进过程,从中也清晰地反映出民族问题治理的演进逻辑。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国家发展所面临的形势不同,国家治理的理念和实践也就不同,并呈现出阶段性特征。而在各个阶段中,国家治理对民族问题治理先后形成了不同的诉求、期待和规制。这表明,民族问题治理总体上就是在回应国家治理的需要,并不是独立于国家治理要求而存在的。国家治理演进中的大逻辑,支配和制约着民族问题治理的小逻辑。对于今天的民族问题治理及相关民族政策议题的设定,也应置于这样一个逻辑关系中来加以认知。
3.民族问题治理的政策取向
民族政策的价值取向,就是民族政策的价值底蕴,是民族政策本身所体现出来的一定的价值偏好。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中国民族政策采取的是一种“民族主义”的价值取向,从基本的出发点到最后的目标都指向少数民族的利益。基于“民族主义”取向而形成的政策体系,在特定历史时期内曾发挥过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样一种针对具体民族来实施的政策也强化了民族间的界线和区分,并促进了少数民族自我意识及利益诉求的增强,从而出现更高的政策预期,甚至形成了一种愈得愈感不足的“狄德罗效应”。同时,这类政策的长期实施还带来了一个始料未及的后果,即组成中华民族的各个民族越来越实体化并追求自我发展,而中华民族却不可避免地走向虚拟化或虚置化。
在反思既有民族政策及其影响的基础上,民族政治学提出,中国的民族政策应由“民族主义”转向“国家主义”,也就是强调国家的整体利益,始终把国家利益置于至上地位,始终以国家利益作为政策的出发点和追求的目标,从有利于国家治理的角度来看待和处理民族关系及民族问题。当然这里所强调的“国家主义”取向,并不是否认既有民族政策所取得的成效也不是要取消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照顾,而是要从国家整体利益的角度来统筹少数民族的利益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
4.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伦理
作为一项国家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中国民族问题治理乃至整个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和意义是不言而喻的。民族政治学的研究通过全面考察这项国家制度的演变和调适过程,在揭示其内在逻辑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该制度的基本认识。通过历史长时段的分析可以看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中国现代国家建立和发展的大背景下,基于维护国家统一的目的,在国家行政区划的基础上,以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成立自治地方、建立自治机关和行使自治权的方式,保障少数民族的政治权利,以此来协调国内的民族关系、实现国家整合。
民族区域自治是政党政策与国家制度的有机结合,具有政策和制度的双重属性。从国家整体来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涉及国家统一与民族区域自治的关系;从民族自治地方来看,涉及实行自治的民族与区域内其他民族和区域发展的关系。这种统一与自治、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关系,是民族区域自治建立和运行的基础。基于历史梳理、逻辑分析,民族政治学揭示了民族区域自治所蕴含的基本制度伦理:要在维护国家统一和团结的前提下实现少数民族的权利,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要维护好其他民族的权利,并运用自治权来促进区域发展。坚持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坚持统一和自治的结合、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
三 民族政治学理论的主要影响
民族政治学已经走过了20多年的历程,逐渐从一个政治学的研究领域发展成为政治学的一个分支学科,获得了学界的普遍认可。其间,理论层面的不断创新为学科持续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尤其是基于对重大问题的讨论而形成的原创性理论,不仅对民族政治问题进行了全面的知识性阐释,而且拓展了政治学的研究领域,创新了多民族国家民族问题治理的思维。在理论创新的基础上,民族政治学还为民族政治研究、民族问题治理培养了一大批专业人才回应了国家治理对于民族政治学人才的现实需要。
(一)重塑民族政治的认知模式
作为一门学科或学问,民族政治学的基本功能就是对民族政治现象进行专门解释,为人们全面而准确地认知民族政治问题提供知识供给。民族政治学的学科地位、学科意义和主要贡献,都是建立在其自身所具有的独特知识功能基础上的。而民族政治学的这种知识功能又是通过持续的理论创新而实现的。此处所说的“创新”不仅意味着提供全新的理论,而且意味着用新的理论来检视和校准既有的或过时的认知模式。
在对国内民族问题进行认知和应对的过程中,我国已经形成了特定的认知模式,制定了相应的政策。这样的认知和政策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重大的成就。可是,民族现象和民族问题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近年来中国乃至世界范围内的民族现象和民族问题发生了许多始料未及的变化,既有的认知方式在面对新的形势尤其是新情况和新问题的时候,已经无法完全适应。一方面,在原有的认知模式中,存在将基于特定民族群体立场并蕴含特定民族利益诉求的理论和论述当作正统加以推行的问题;另一方面,“限于少数民族”① 的民族研究,由于缺乏对非少数民族的民族形态的关注,而未能对民族政治现象做出完整而恰当的解释。
此外,兴起于20 世纪70年代的以多元文化主义为基础、以维护族群集体权利为核心的族群政治理论,也对人们认识民族问题的方式产生了深刻影响。这一理论思潮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给西方国家带来了极大的意识形态和政策实践方面的影响,对于国家共同体的解构性效应则引起了亨廷顿等学者的忧虑。但西方族群政治理论传入中国后,旋即受到一些学者的热烈欢迎“族群”被置换为“民族”,族群政治理论也常以族际政治理论来冠名。接受这套理论的学者不但把保障民族政治权利提高到与尊重公民政治权利同等的地位,甚至要求少数民族的政治权利不能只限于自治权,还应包括共治权。
在察觉到既有认知模式所隐藏的问题和风险之后,民族政治学对诸多看似合理的理论和观点进行了深刻反思,并以新的理论供给来转变人们对于民族政治的认知模式。与以往的认识不同的是,民族政治学强调在国家的立场和整体利益的框架下看待民族问题,力主在国家治理和国家发展的大逻辑下把握民族问题治理的小逻辑。尤其是,民族政治学在形成民族国家理论和国族理论之后,重新确立了中国的民族国家性质和中华民族的国族地位,并把中华民族视为推动中国国家发展的基础性资源加以看待。在民族政治学的影响不断扩大的同时,人们认识中国民族问题的方式也发生了深刻转变。以往不承认中国是民族国家,否认中华民族的民族实体属性,局限于多民族国家的认知框架,只研究少数民族而忽视中华民族研究,这样一种倾向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扭转。中国民族国家构建与建设的研究、一体化取向下的中华民族研究随之兴起,并呈现出方兴未艾之势。经过这样的过程,民族政治学就为认识民族政治现象提供了另外一种思维模式,拓展了认识和思考民族问题及其治理的空间,对遏制片面强调民族而忽视国家整体的认知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丰富政治学的知识体系
中国的政治学自恢复以后,在改革开放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尤其是在中国的现代化快速推进的背景下,得到了稳定而持续的发展。其中,分支学科的建立和研究领域的拓展,在学术层面上对中国政治学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尤其是贡献了新视角、新认知和新理论,形成了有效的知识拓展使得对于中国政治现象的认识更加丰富和全面。民族政治学是改革开放以来政治学学科建设和发展的产物,其形成与发展不仅科学地阐释了民族政治现象,揭示了民族与政治纠缠的底层逻辑,而且还以知识生产的形式拓展了政治学的研究领域和内涵,丰富了政治学的知识体系,同时为中国政治学与国外的政治学之间的融通搭建了新的学术平台。
在相当长的时间,我国对于民族及民族问题的研究任务,主要是由民族理论与政策、民族学等学科承担。但是,对于多民族国家来说,民族问题不仅是根本性的政治问题,而且对国家统一、巩固和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因而需要在政治学的视角下加以分析和阐释。基于这样的判断,政治学的学者开始把政治学的视角、理论、概念工具和方法引入民族问题研究,从而将民族政治议题纳入政治学的知识体系之中。2002年,王惠岩先生在对《民族政治学导论》一书进行评价时指出:这样一部从政治学角度来对民族政治现象进行理论阐释的着作,“将对民族政治学的学科建设、民族政治学研究的开展以及我国政治学学科的丰富和发展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民族政治学的构建不仅实现了政治学对民族政治认知的自觉,而且通过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为政治学研究补上了民族议题上的短板。民族政治学在发现民族与政治相互作用内在逻辑的基础上,开展知识生产和理论创新,从而形成了特定的概念体系和知识逻辑,并且为进一步研究民族政治问题提供了基本框架。在既有知识体系的影响下,学者们对复杂的民族政治现象进行了多角度的研究,所形成的成果又进一步丰富了政治学的知识体系。
除了把民族议题纳入政治学研究之中,民族政治学还在政治学的一般性理论的完善和补充方面做出了贡献。如,从国家形态的角度界定了民族国家的内涵,澄清了对于民族国家的种种误解,确认了中国的民族国家性质;关于现代国家就是民族国家、现代国家的国家伦理、现代国家体制中的国民身份等命题的论证,拓展了以往从主权、领土、政府角度来看待现代国家的知识框架;在开展国族问题、国家认同问题的研究中,民族政治学揭示出国家的政治共同体内涵,补充了关于中华民族的国家叙事方面的知识;从国家体制角度重新界定了多民族国家的性质和类型,丰富了政治学对于国家形态和国家类型的认识;在开展由民族政治学拓展而来的边疆治理研究中,政治学的学者进一步提出了“国家是一个政治地理空间单位”的论断,丰富了对国家属性的认知。此外,围绕民族政治研究而形成的许多新概念、新观点、新理论,也都为政治学的增量发展添加了新的知识工具。
特别是,民族政治学把民族视为人类聚族本性的表现形式,阐发了民族与政治之间的底层逻辑关系,从而把许多重大政治问题中长期被忽略的民族因素或民族内涵揭示了出来。如,西方国家近年来出现的“多族化”现象及其对现代国家体制的冲击,国家行为的民族化,以及国际关系中民族因素的重新泛起等。通过对这些政治现象和政治问题背后民族因素的分析,民族政治学为重新审视诸多经典的政治学概念和政治学理论提供了新的思路。经由这样一种学术理路建构起来的知识体系,并不局限于中国的民族现象和民族问题,同时也具有普遍性的意义。这样一来,民族政治学也就成为世界性的政治学知识体系的一部分,由此搭建了一个中国政治学与世界对话的学术平台。以此观之,民族政治学的贡献不仅在于推动中国政治学的发展,也在于形成了具有普遍意义的政治学知识。
(三)创新民族问题治理的思维
政治学是一门研究国家治理的学问,不仅要对各种政治现象做出学理性的解释,而且还应当对各种社会政治问题的解决或治理提供方案,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既要解释世界也要改造世界。作为政治学分支学科的民族政治学自形成之初便确立了直面现实问题的学术品格。民族政治学对现实问题的解释,以及由此构建的知识体系,最终就是要寻求恰当而有效地解决民族政治问题的方案,使人类的民族政治生活朝着良善的目标发展。时至今日,提出民族问题的解决方案,已然成为民族政治学的主要学科功能之一。民族政治学服务于中国民族政治问题治理的功能,是通过具体的政治设计实现的。进一步说,民族政治学对民族政治问题的应对或治理方案的设计,根据学科的知识和经验而提出,着重于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和程序,因而具有突出的科学性和基础性的特点。
通过持续的理论创新和方案设计,民族政治学为多民族国家的民族问题治理提供了新的思维方式。在既有的认知框架中,维护少数民族利益和促进少数民族发展,似乎成了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唯一思路。在这样的思维导向下,中国的民族政策也表现出具有特定内涵的“民族主义”取向。而民族政治学的研究表明,这样一种“民族主义”的政策取向和政策内容,在特定时期处理民族问题、协调民族关系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其政策功能会逐步消退,所蕴含的政策风险却在增加。基于知识性和学理性的反思,民族政治学提出中国民族政策的价值取向应从“民族主义”转向“国家主义”,并揭示出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所蕴含的国家整合的制度伦理。民族政治学所主张的民族政策取向和制度伦理,旨在维护国家的统一、稳定和巩固,主张在国家治理和国家发展的视野下来看待和开展民族问题的治理。
民族政治学在从国家视角或基于国家立场对民族问题治理进行学术探索和思考,以及通过对民族政治问题治理的国际经验的比较,提出了关于民族问题治理的学理性分析和阐释的基础上,也将这样的学术思考和设想以咨询报告和专题会议发言等方式向国家决策部门提出。周平在民族理论中增加的中华民族论述,以及民族区域自治既要讲权利又要讲义务等政策建议和观点,被国家决策吸纳。经过多年持续的努力,民族政治学倡导的从国家角度或国家立场思考和谋划民族问题治理的观念,逐渐得到学术界和政策圈的广泛接受。从近年来的情况看,基于国家立场而对民族问题治理的思考越来越有蔚然成风之势,民族问题治理方面的话语体系和政策内容也在悄然发生转变,民族政治学倡导的民族问题治理的思维和观念已经产生了实际的效果。对于民族政治学来说,研究成果在国家治理中产生影响,比发表学术论文、出版学术着作来得更有意义,也是民族政治学价值的最大体现。
由民族政治学所拓展出来的边疆治理研究,是政治学人所开创的另一重要领域。由于中国的少数民族主要分布于广大边疆地区,因而边疆治理的思维和模式也必然会对民族问题治理产生影响。在这个方面,民族政治学的学者提出了陆地边疆治理从“族际主义”走向“区域主义”、边疆是国家发展的新增长极、形成“核心一边缘”双向互动模式以及形成国家边疆战略等创新观点,完整呈现了中国边疆治理理论体系。中国边疆问题研究的重要学者马大正先生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周平教授率先提出的'边疆治理概念对于我国边疆治理研究具有开创性意义。”这一概念还被写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报告,并被明确表述为“加强边疆治理,推进兴边富民”,多家媒体曾对此做了专门报道。
通过这样一种形式,民族政治学的知识供给和政治设计所形成的对于中国民族问题治理的现实意义得以充分彰显。当然,这只是民族政治学的学科价值在提供民族问题治理方案方面的典型案例。除此之外,民族政治学的学者还通过担任国家民委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建设民族政治的高端智库、提交高级别咨询报告等形式,为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民族问题治理政策及实践提供方案设计和咨政服务,对民族问题的治理产生持续的影响。
(四)培养民族政治学的专业人才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来说,民族政治问题关乎国家的统一、稳定、巩固和发展,是国家治理和国家发展中根本性的政治问题。但专门从事民族政治问题研究和民族问题治理的人才却长期存在着供给不足的问题。特别是具备政治学专业基础知识、具有国家和国家治理视野的人才处于匮乏和短缺的状态,难以适应多民族国家民族问题治理的现实需要。面对这个问题,民族政治学在开展理论创新的基础上,进一步把理论优势转化为人才培养优势,自觉地承担起为国家培养民族政治学人才的任务。
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民族政治学已然建立起了一个由明确培养标准、一体化培养层次、高水平师资队伍、系统性教材和课程、科学化培养方式等结构有机构成的人才培养体系。这样的人才培养体系,由于其卓有成效的业绩而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曾于2009年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的“民族政治学学科与人才培养体系的创建及实践”,以及 2018年获得云南省教学成果特等奖的“中国边疆治理人才培养体系的创建与实践”,就是民族政治学人才培养工作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此外,在民族政治学人才培养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学者,还先后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模范教师等荣誉称号,他们教书育人的先进事例多次被官方媒体报道。
多年以来,民族政治学学科已经为国家输出了一大批专业人才。在这些民族政治学人才中,一部分在高校和科研机构工作,有的已经成为学术带头人,在学界崭露头角,成为推动民族政治学学科发展、知识生产和人才培养的骨干力量;一部分则走向实际工作部门,在民族政策领域、民族事务治理领域从事实务工作,有的已成长为民族工作部门和边疆多民族地区的高级领导干部,为国家民族工作有效开展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建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通过人才培养工作的持续推进,以及人才培养所取得的显着成效,民族政治学学科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民族研究和民族工作领域中政治学类专业人才长期短缺的状况。
周平,云南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云南省“兴滇人才奖”获得者;兼任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以及《政治学研究》《民族研究》《世界民族》杂志编委;主持完成若干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出版着作、教材15部,其中3部分别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十五’规划教材”和教育部“研究生教学用书”;发表学术论文190篇,其中,23篇刊于《中国社会科学》《政治学研究》《民族研究》《中国边疆史地研究》等权威刊物,23篇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获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第三届、第四届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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