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税务、强基工程是当前税务系统的热门话题和重点工作,应当在理论厘清其来龙去脉。本期拟从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新质生产力与新型生产关系、税收制度经济学三个层面,限于《税坛信步》篇幅只作简单、粗浅的探讨(只提观点),以期求教各位同仁。
一、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视角
效能税务、强基工程都属第四轮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范畴(前三轮分别于1997、2012、2017推出,不展开介绍)。
(一)第四轮征管改革内容简要回顾
为厘清效能税务、强基工程在第四轮征改中的定位必须先回顾一下本轮改革的内容。本轮改革内容简言之为“三三制”:一是基本内容包括技术、业务、组织三大变革;二是业务变革是核心包括税收执法、税收服务和税收监督三大新体系建设。
(二)第四轮征管改革的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2020.12 中央深委会通过的《关于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意见》和2021.3两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至2024年中央提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
第二阶段:始于2025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明确部署至按计划3年后基本完成。
(三)两个阶段特点比较
1、两阶段税务形态:智慧税务是第四次科技革命背景下与国际征管改革数字化转型接轨的、 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即新质生产力)的中国式税收征管能力治理模式。效能税务是指通过优化税务管理流程、提升税务服务效率、降低税收成本,以实现税收征管的高效化和现代化的税收治理模式。
2、两阶段推进路径:金税工程是1993年《国务院17号文件》中提出的十二个重要业务系统建设之一,是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的总称,金税工程至今已推进到第四期。强基工程是提高税收治理能力(特别是基层机关)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工程以数字化征管转型为依托,以技术、业务、组织三大变革一体化推进,旨在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短期打造效能税务、最终为实现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的税收实践工程。
3、两阶段背景与变革重点方向:第一阶段背景是科技革命浪潮、与国际征管数字化转型3.0接轨,改革的重点是技术变革;第二阶段背景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改革的重点是业务变革与组织变革。
4、两阶段的突破口:第一阶段突破口是技术变革即数电票与新电局;第二阶段突破口是业务变革即税费申报和组织变革即岗责体系。
(四)两个阶段关系
1、效能税务上承智慧税务,下启智能税务;
2、强基工程完善金税工程(4期),创新、准备金税工程(5期)
二、新质生产力与新型生产关系视角
(一)三中全会实质: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质是建立新型生产关系;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质是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实质是建立新型生产关系;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质是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二)税收生产力与税收生产关系
税收治理体系基本属于新型生产关系范畴包括体制、机制、政策;
税收治理能力属新质生产力范畴主要路径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三)效能税务、强基工程的两重属性
1、政治属性即生产关系属性,包括从严治税、岗责体系建设、队伍建设等新型税收生产关系;
2、经济属性即生产力属性,包括技术变革以及技术变革推动下的业务变革,比如税费申报、智能算税等税收新质生产力。
三、税收制度经济学视角
全国税务会指出, 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推动税费征管基础全面夯实,并以此为抓手促进效能税务建设迈向更高水平。以强基工程为抓手促进效能税务建设,应当:一是技术、业务、组织变革应当同步推进;执法、服务、监管三大新体系应当同步推进。二是基础规则、数据、岗责三个维度的建设中基础规则即制度建设是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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