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要】党的制度以贯穿党的各方面建设凸显其重要地位。推进党的制度体系化建设,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创新发展的重要体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开创管党治党新局面的实践中,不断创新党的制度体系,构建起以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为内容的主体架构。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中,党的各项制度以明确要求形成实践的指向,都具有重要意义,深入研究党的建设制度主体架构,把握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规范,有利于明确其在制度体系中的定位,认识制度之间的互联关系,从而更好地发挥各项制度的功能,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关键词】党的建设 制度主体架构 根本制度 基本制度 重要制度
政党的组织性以制度化为前提,制度化程度的深浅决定一个政党组织性的水平高低。作为思想和行为的规范,制度是意志统一的圭臬,为政党组织成员提供遵循。制度化是指各种制度集成的系统化,标志就是构建起具有内在逻辑关系的制度体系。注重党组织自身建设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传统,制度建设贯穿于其全部历史实践,党的百余年奋斗积累了丰富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守正创新,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的一个重要创新就是推动党的建设从制度建设向制度体系建构发展。这是深刻认识和把握共产党自身建设规律的重大成果,本文拟就党的建设制度主体框架问题进行阐述,以期对党建研究者开展讨论有所裨益。
一、党的建设制度主体架构的三个层次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六个坚持”的原则,其中之一是“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1]。这个原则指明了贯彻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的方向,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行动的路线图,对思考党的建设制度同样适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是中国共产党最鲜明的旗帜,高举这面旗帜体现的伟大觉醒,推动党不断进行理论创新和实践创造。改革要求坚持正确方向,遵循什么样的原则决定着改革沿什么样的轨道前进。把握战略定力的核心问题是保持制度坚守的清醒和坚定。习近平指出:“改什么、怎么改必须以是否符合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为根本尺度,该改的、能改的我们坚决改,不该改的、不能改的坚决不改。”[2] 这个重要论述表明,制度是国家治理的关键,全面深化改革不能只讲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丢掉了,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就会出现走弯路甚至陷迷途等问题。四十多年改革开放的经验证明,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正是因为不受任何干扰,始终坚定制度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创造出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事实告诉我们,探索性的事业难免发生这样那样的错误,但在制度问题上犯错误必将导致颠覆性的后果,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危害是致命的。
从党的文献看,党中央论述改革主要提体制机制改革,一般不使用“制度改革”这个词语,道理在于表明改革不是要改社会主义制度。然而,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制度也需要适应经济基础的变革而进行创新性的调整,这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同时,体制机制与制度有密切关系,体制机制的改革必然对制度创新提出要求。从这个意思上说,制度也需要改革,党的文献中也明确提出了“制度改革”的要求。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要“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继续强调“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并作出重点部署。需要强调的是,党和国家事业的制度改革有两个前置性的规定,一是社会主义性质不能改变,二是整体性的制度不能改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对推进制度建设使用了区分性的话语表述,为我们准确理解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推进制度改革提供了思想指南和行动准则。
就党的建设而言,制度是一个总体性概念,党的建设各个方面都有制度建设的要求。历史实践中,讲得比较多的是组织制度,而事实上党的制度建设覆盖到各个方面。党不断深化制度建设的认识可以从党的建设布局拓展中得到证明。从延安整风运动起,党的建设已经形成了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三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并在新中国建立后长期得到坚持。改革开放后,党中央先后把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纳入党的建设实践,形成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党的十九大形成党的建设新布局,提出“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4]。把党的制度建设单列加以突出,使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思想逻辑更加清晰,显示了党的制度建设在总体布局中的全局性、贯穿性、保障性的意义。
制度问题一直是理论工作者的重要研究课题,发表的相关成果很多。从研究情况看,学者们比较多地关注制度的要素构成问题,对制度的框架问题研究很少。研究制度要素旨在明确制度内容构成的规定性,有助于认识制度建设受哪些方面的影响。研究制度体系框架旨在明确制度层次叠加的结构性,有助于认识不同制度的功能。从框架上进行制度研究是新时代伟大变革提出的新要求,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改革实现了从局部探索、破冰突围到系统集成、全面深化的转变,“各领域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许多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5]。新时代伟大变革的创新实践实现了党认识和把握制度建设规律的思想升华,从进行各领域一项项制度建设到注重制度框架的整体建设,更加深刻地彰显了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稳定性的功能属性。
从体系上研究党的制度建设需要从架构入手,明确各项制度在制度体系中的定位,认识制度之间的互联关系,从而更好地发挥各项制度的功能。党的历史实践中包含许多方面的制度建设,由此构成的制度体系呈现了该项工程的庞大。从系统论观点审视,党的建设以各方面的制度构成相互联动的结构性体系和整体性架构,每一项制度的具体功能决定其价值意义,并在结构性体系和整体性架构中具有相应的地位。以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部署为依据,本文认为,党的建设制度体系形成以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为主体的构架,这些制度在党的制度结构性体系和整体性架构中发挥着各自的作用。党的建设根本制度发挥着决定作用,规定和统领党的建设方方面面的制度,是党的建设制度的圭臬。党的建设基本制度发挥着支撑性作用,形成和提供党的建设健康发展的遵循,是党的建设制度的基础。党的建设重要制度发挥着保障性作用,维护和严明党的建设运行的规范,是党的建设制度的杠杆。
党的建设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主体架构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相辅相成,相互作用。根本制度居于体系架构的上位,因为它是党的建设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基本制度居于体系架构的中位,因为它是党巩固地位和夯实基础的关键支撑。重要制度居于体系架构的下位,因为它是确保党的建设正常运转的重点保障。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上位、中位、下位,不是分量轻重的位序排列,而是居于功能定位的层次区分。根本制度、基本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重要制度也不等于其他制度不重要。党的建设制度主体构架中,根本制度必须贯彻到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中,基础制度和重要制度落实根本制度。坚持根本制度要求执行好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离开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根本制度就没有了贯彻执行的根基,根本制度的动摇必然导致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迷失方向。这样的互联关系归结为一句话:党的制度的系统集成要求主体架构的各项制度形成合力,发挥好各自不可或缺的作用。
二、党的建设根本制度的构成及其遵循
根本制度确立党的建设的总原则,丢掉根本制度党就会丧失立足之地,因而是最为重要的。党的建设根本制度事关党的生死存亡,对党的建设根本制度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和立场坚定,是确保党的事业发展壮大头等重要的大事,不能有任何一点思想模糊和实践松懈。在党的建设发展历程中,中国共产党领导、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和民主集中制,是党中央明确提出的三项根本制度。
1.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本制度
党的领导具有根本性意义不是理论阐释出来的,而是实践证明的真理认知。近现代中国社会的嬗变伴随政党选择的过程,中国共产党在各种政治力量博弈中脱颖而出成为执政党,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正是因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革命才取得了伟大胜利,社会主义建设才取得了重大成就,改革开放才创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辉煌。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是中国人民在迎来中华民族实现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达成的高度共识。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领导主要是对中国革命的领导,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领导集中体现为对国家的领导,掌握领导权贯穿于党的全部奋斗实践,党对坚持全面领导的认识不断加深。虽然历史发展中党的领导出现过某些失误,如何提高党的领导科学化水平还是一项重要任务,但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始终不能动摇。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提出一系列重大论断,把坚持党的领导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加以突出强调,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中国最大的国情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是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根本点,绝对不能有丝毫动摇。”[6] 这些重要论述成为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的强大思想武器。
把中国共产党领导从根本制度上确立起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坚持守正创新取得的重大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起四梁八柱作用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其中具有统领地位的是党的领导制度。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7]。筑牢党的建设根本制度,要求全社会在拥护和支持党的全面领导上达成高度共识,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不断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2.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为立党立国、兴党兴国的根本指导思想,从理论武装来说,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内在要求。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运用马克思主义,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确立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党在意识形态坚守上的态度从来就没有含糊过,让马克思主义旗帜在意识形态领域高高飘扬表明中国共产党执着的追求。
意识形态的普遍存在决定其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极端重要性,一个国家无论实行什么样的制度,意识形态都或隐或现地影响着社会。马克思曾指出:“如果从观念上来考察,那么一定的意识形式的解体足以使整个时代覆灭。”[8] 这是认识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的深刻论断。意识形态关乎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关乎国家的政治安全和文化安全,意识形态领域一旦失守,对国家、社会和民族来说都是难以弥补的灾难。习近平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9],“在意识形态斗争上,我们没有任何妥协退让的余地,必须把领导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旁落,否则就要犯无可挽回的历史性错误”[10]。在不见硝烟却战斗激烈的意识形态领域,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坚守阵地、战胜挑衅、化解风险的锐利武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立了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部署,提出贯彻这一根本制度的新要求。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仅是文化建设的根本制度,同时也是党的建设的根本制度。筑牢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要求全体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作为安身立命之本,作为坚持真理、坚守理想之基,形成始终践行初心、担当使命的强大动力。
3. 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制度
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统一,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建设的核心思想,以此为基础形成的制度规范体现共产党与其他政党相区别的显着特征。中国共产党以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经典阐述,揭示了民主集中制的思想精髓,为党的建设提供了原则遵循。
中国共产党是按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的政党,一开始就形成了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和制度规定。中共一大通过的纲领和决议、中共二大通过的第一部党章明确规定了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等纪律条文,体现民主集中制的要求。中共五大通过的《中共第三次修正党章决议案》明确“党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11]。中共七大通过的党章提出“党的组织机构,是按照民主的集中制建设起来的”,对坚持民主集中制作出系统规定。[12] 中共八大通过的党章强调,只有坚持民主集中制,“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才能有效地扩大和加强,党的领导才能正确和及时,才能灵活地适应各种具体情况和地方特点,党的生活才能生气勃勃,党的事业才能得到更大更快的发展”[13]。改革开放后历届党中央领导人反复强调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采取各种举措丰富和完善这项制度。
民主集中制在党的建设中较早明确了其根本制度的定位。1962年2月,邓小平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最根本的制度,也是我们传统的制度。坚持这个传统的制度,并且使它更加完善起来,是十分重要的事情,是关系我们党和国家命运的事情。”[14] 此后历次党代会修改党章,都对坚持民主集中制作出详细规定。习近平指出:“我们党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15]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六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提出:“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16] 筑牢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制度,必须把发扬党内民主与统一全党意志相结合,既充分保障党员权利从而最大限度地激发全党创造活力,又加强集中领导从而最有效地实现全党步调一致。
三、党的建设基本制度的构成及其遵循
在党的制度主体架构中,基本制度与根本制度的区分主要是功能上的不同,并不含有分量轻重的意思。党中央经常用“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这句话论述党的建设,为我们认识党的建设基本制度的重要性提供了依据。从文献资料看,目前还没有党的建设基本制度的概括,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等六个方面,提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要求。以此为依据,本文把这些制度作为党的建设基本制度进行分析和阐述。
1.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揭示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这是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从思想本质上说就是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但提出“初心和使命”概念则具有标识性。习近平强调之所以反复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话,“目的就是提醒全党不要忘了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就不要忘记我们是共产党人,我们是革命者,不要丧失了革命精神”。[17] 完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要与党的思想建设紧密相结合,使完善这项基本制度与加强党的基础性建设相统一,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遵循,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
2. 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
树立权威是提升政党组织化程度的要求,党的组织力、内聚力、统领力集中体现在党中央的权威性上。党中央树立起高度权威才能实现集中统一的领导。形成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规范,对增强党的战斗力至关重要。习近平指出:“治理好我们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政党和人口最多的国家,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18]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19] 完善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折不扣地遵循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原则,在革命性淬炼中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3. 党的全面领导制度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坚持党的领导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政党层面对党自身建设的领导,二是社会层面对国家建设的领导。作为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体现这两个层面的统领性;作为基本制度,党的全面领导体现两个方面的全面性,首先是“确保党在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其次是“完善党领导各项事业的具体制度”。[20] 党的全面领导基本制度是根本领导制度的具体化,两者构成以根本制度为前提和以基本制度为保障的逻辑关系。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制度,要遵循党组织全覆盖和党的影响力全辐射的原则,健全各级党委(党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方方面面的引领作用。
4. 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的制度
任何国家不管实行什么样的政党制度,客观上都存在执政的价值取向和利益诉求两个核心问题。西方政党制度下,公权力带有利益集团的代表性,执政党的价值取向和利益诉求以向某些社会群体倾斜为特征。中国共产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公”与“为民”相一致,“为谁执政”与“靠谁执政”相统一,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利益作为执政的价值取向,为人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集中体现执政的利益诉求。完善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的制度,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尊重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改善民生贯穿党治国理政全部工作之中。
5.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
在长期执掌全国政权的条件下,党的领导通过执政来实现,领导水平高低受执政能力强弱的制约。党的执政能力集中体现为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上,落实在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本领上。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是个动态的过程,因此,全面提高党的领导科学化水平是永恒的课题,完善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要结合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不断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健全相关机制,落实相关举措,以卓越的执政能力和高超的领导水平赢得人民的拥护和支持。
6. 全面从严治党制度
加强党的建设的要义就是管党治党,怎样管、怎样治从表象上说是态度问题,从本质上说是原则问题。宽松软管不好、治不了党,严紧硬才能把党建设得坚强有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守“党的建设是一项伟大工程”之正,创“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之新。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要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打铁必须自身硬”为原则,坚持严字当头,牢记“三个务必”,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四、党的建设重要制度的构成及其遵循
“制度治党”是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新要求,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突出了党的建设中的制度刚性。如上所述,党的建设制度体系架构中,重要制度不是指分量轻重的意思,而是基于保障性功能的考量。一百多年奋斗实践中,围绕党的建设构建的各种制度非常多,都有重要意义,哪些可以纳入重要制度的范畴需要加强探讨。以下结合党的建设实践发展对一些重要制度进行简要概述,供党建研究者参考。
1. 学习教育制度
党高度重视理论学习,尤其在延安整风运动前后形成了在全党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的学习制度,在实践中始终得到坚持并不断完善。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提出建设学习型政党的要求,党中央形成政治局集体学习制度,各级党组织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习近平指出:“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21] 学习教育制度为党员和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思想觉悟和实践本领提供了保证。
2. 密切党员和干部联系群众制度
党中央强调必须构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长效机制,提出的正是制度建设的要求。中国共产党建立后就树立起群众概念,逐渐形成明确的群众路线。党的力量来自人民,坚持党的性质宗旨要求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密切党群、干群之间的关系要求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坚持人民至上,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密切党员和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对塑造党的先进形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3. 党内政治生活制度
政治生活体现党的政治属性的要求,中国共产党在实践中形成特色鲜明、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党内政治生活,确保了党的肌体健康。改革开放以来,“三会一课”制度日益完善,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重要法宝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得到充分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形成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规范。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防身祛病、强基固体的路径依赖。
4. 请示报告制度
1948年1月,毛泽东作出党内指示,要求建立“政策性的经常的综合的报告和请示的制度”[22]。同年3月,党中央发出《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补充指示》,形成各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制度规范。2019年2月,党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作出各项具体规定。习近平指出:“党委是起领导核心作用的,各方面都应该自觉向党委报告重大工作和重大情况。”[23] 请示报告制度,是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也是组织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的一个重要制度。
5. 干部制度
党的事业中干部是骨干力量,打造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是党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从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到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毛泽东到习近平,历届党中央领导人都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形成许多相关制度推进了党的干部队伍建设。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习近平把干部称为“关键少数”,提出“三严三实”要求,先后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等诸多文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测评考核以及相关监督制度不断出台。不断完善干部制度,对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具有重要意义。
6. 主体责任制度
党要管党,关键在落实责任。习近平指出,“党要管党,首先是党委要管、党委书记要管”[24],必须从制度上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抓、书记抓、各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25]。2020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制度的刚性要求明确了党要管党的责任规定。切实执行主体责任制度,是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的重要保证。
7. 巡视工作制度
党成立之初就形成了巡视制度,随着党的事业发展不断成熟。改革开放后,巡视制度的组织架构搭建起来,巡视工作的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巡视制度在充分汲取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中央统一领导的巡视巡察组织框架,巡视工作力度、广度、深度大幅提升,中央、省、市、县四级全部建立巡视巡察机构,巡视巡察方式方法不断创新丰富,上下联动、贯通协调的巡视工作格局持续释放监督效能,形成“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全国一盘棋”工作格局。2024年2月,中共中央发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成为党的巡视工作重大制度化成果。严密巡视工作制度,是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
8. 党的自我革命制度
习近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结出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最鲜明的品格,也是最大的优势,要兴党强党,就必须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进行革命性淬炼。“在新时代,我们党必须以党的自我革命来推动党领导人民进行的伟大社会革命。”[26] 党的二十大强调“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并首次提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要求全党 “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27]。健全党的自我革命制度,是确保百年大党基业长青的必然要求。
以上概述的只是党的管理制度中相对而言较为显着的重要制度,把这些制度贯彻落实好,可以为筑牢党的建设根本制度、完善党的建设基本制度提供支撑。党的建设重要制度有很大的创新空间,必须结合时代新进步和社会新要求实现新的发展。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新征程上,党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既具备“时”和“势”在我们这边的有利条件,又面临许多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着眼党的建设制度主体架构,发挥好不同层次的制度功能,贯彻党中央关于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的要求,才能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继续谱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绚丽的华章。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执政话语建构研究》(项目编号:20&ZD014)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1][5]《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24年版,第6页;第2页。
[2][4][19]《十九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9年版,第732页;第43~44页;第44页。
[3][23]《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513页;第772页。
[6] 习近平:《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中央文献出版社2019年版,第9页。
[7][21][26]《习近平着作选读》第2卷,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第284页;第300页;第101页。
[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70页。
[9]《习近平着作选读》第1卷,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第147页。
[10]《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22年版,第10页。
[11]《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2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3年版,第125页。
[12]《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2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538页。
[13]《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24册,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227页。
[14]《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12页。
[15]《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6年版,第36页。
[16]《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428~429页。
[17]《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9年版,第15页。
[18]《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4卷,外文出版社2022年版,第50页。
[20]《十九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版,第273页。
[22]《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265页。
[24][25]《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版,第457页;第464页。
[27]《二十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24年版,第44页。
(作者为华东师范大学教授,新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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