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小梅第一次踏入婚姻登记处,却发现自己竟然“被结婚”了6次,“结婚地”还分布在6个不同地方。这件事发生在广西女子小梅的身上。
2023年10月,33岁的小梅与未婚夫在南宁想登记结婚,结果民政局工作人员查询时发现,系统里显示她有过6段婚姻。这6段婚姻记录集中在2013年到2014年,分别在浙江衢州、山东临邑、湖南湘潭、福建莆田、河北保定和安徽肥西登记。其中,有两段婚姻的登记时间仅间隔了一个月。小梅对这些“婚姻”全都不知情,甚至没去过这几个城市,感到非常不可思议。由于这些记录的存在,她现在仍处于婚姻存续状态,无法登记结婚。
小梅最早的一条婚姻记录是在2013年,于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登记。她致电衢江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想要撤销婚姻登记记录,需要证实她是被冒名顶替的。当地工作人员也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已过诉讼时效,警方不予立案处理。民政局建议小梅可以向婚姻登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调查审理后,可以向民政部门发送撤销婚姻登记的司法建议书。然而,这对小梅来说并不容易,不仅需要花费很多时间,也很难前往各地一一处理。最终,工作人员建议她申请检察机关介入监督,进而根据调查结果撤销虚假的婚姻记录。
2023年11月,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了小梅提交的检察监督申请书。检察官调查后发现,小梅曾在2013年5月丢失过身份证,同年6月,她的名字就出现在了衢江区民政局的婚姻登记表上。而在6段婚姻的登记材料上,照片上的女子都是王某。检察官分析,应是王某获取了小梅的身份证后,利用她的身份制作假证件登记结婚。
检察官找到了第一条婚姻登记记录上小梅的“丈夫”——衢江的金先生。金先生说,2013年他经人介绍认识了自称是小梅的王某,两人很快谈婚论嫁,金先生承诺两人领证后就给5万元彩礼,随后双方登记结婚,并在一起生活。婚后不久,妻子不断地向金先生索要戒指、项链等财物。金先生没有当即把5万元的彩礼给她。不到半个月,妻子以回老家迁户口为由离开,最后失联。2014年3月,金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两人离婚。
根据调查结果,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向衢江区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书,依法督促其撤销小梅和金先生的婚姻登记记录。同时,检察院也将调查结果同步给其他相关地区的检察机关,共同督促撤销小梅的假婚姻记录。但是,还有一份生效的法律文书上有小梅的离婚记录。于是,衢江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发出了再审检察建议书。法院再审认为,小梅的身份信息被人冒用才与金先生“登记结婚”,如今婚姻登记已撤销,二人之间也就不存在婚姻关系,因此裁定撤销此前作出的原审判决,驳回原审原告金先生的起诉。
2024年7月,小梅和未婚夫再次来到婚姻登记处,终于如愿拿到了属于两人的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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