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洪雅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陈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23年,介某在洪雅县瓦屋山镇收购竹笋时认识了陈某。陈某声称自己有优质竹林可以承包打笋,并带介某前往复兴村“头道河”的一处竹林现场查看。经过多次聊天和现场考察,2024年初,介某与陈某签订承包协议,以6.6万元的价格承包了该竹林,并先支付了3万元。不久后,介某多次联络陈某未果,发现其已失去联系,随后报警。经调查,该竹林位于大熊猫国家公园核心区内,属国有林地,并非陈某所有。陈某随后被抓获。
庭审中,被告人陈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鉴于陈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最终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在洪雅县瓦屋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一带,有野生大熊猫13只。这里郁郁葱葱的竹林不仅是国宝的主要食物来源,也是它们生存的重要环境。案件承办法官郭玉珠表示,涉案竹林位于大熊猫国家公园核心区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国有笋林承包给他人经营管理。任何人都不能为了一己私利破坏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环境,否则必将受到法律制裁。法官提醒,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一定要提高警惕。承包林地前应对土地性质和权属进行核实,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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