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印发了《北京市平原多点地区“好房子”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要点(试行)》。该文件针对设置阳台、底层架空、共享空间、建筑高度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
根据《技术要点》,住宅可以按需设置封闭或开敞阳台,部分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对于套内面积较大的住宅,允许在起居室设置一定比例面积的挑空空间,以提高得房率。每户阳台水平投影面积不得超过套内建筑面积的10%,进深不得超过1.8米。封闭阳台按照围护结构外表面所围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容积率,并按投影面积收取地价款;开敞阳台则按一半计入容积率,地价款也按投影面积的一半收取。错层阳台上盖高度大于等于两个自然层高且不封闭时,不计入容积率,也不收取地价款。
此外,《技术要点》还鼓励在小区入口、入户大堂或沿街、街角首层配建邻里共享公共空间,在住宅建筑底层设置架空层,提升生活宜居度和便利度。同时,建议在小区内增设风雨连廊,这些设施均不计入容积率。对于不超过建筑基底面积50%、高度在4.9米以下的架空层,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地块容积率,也不收取地价款;超出部分则按实际面积计入容积率。
居住建筑高度管控方面,《技术要点》增加了弹性,允许局部上浮。城市支路两侧地块可跨支路进行地上和地下连通。文件还鼓励使用砖石、金属、陶板等耐久性高品质材料作为建筑外立面,这类饰面层不计入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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