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制作传播淫秽物品被判刑!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罪的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传播淫秽物品罪可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此类物品,则会从重处罚。若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或传播淫秽物品,则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
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罪减刑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指出,在执行期间,如果犯罪分子能够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并表现出真正的悔改,或者有立功表现,可以考虑减刑。悔改的表现包括认罪悔罪、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积极参与思想文化教育活动以及积极完成劳动任务等四个方面。此外,如果有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提供重要线索帮助侦破案件、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做出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在危急时刻舍己救人、在抗击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等情况之一,也应予以减刑。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空间同样受到法律约束,随着国家对网络安全监管力度加大及相关立法不断完善,对于发现存在播放淫秽视频的网站,公众可以通过网站平台或直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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