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又称《哪吒2》)大火出圈,登顶中国影史票房榜第一的宝座。这部电影不仅点燃了观众的热情,还给水贝的黄金首饰市场带来了一股“哪吒热”。商家们纷纷推出仿制哪吒同款乾坤圈金手镯的产品。
有网友晒出五年前《哪吒之魔童降世》(又名《哪吒1》)的联名金手镯,发现其已成为理财产品。当时60克左右的金手镯售价2.8万元,如今随着IP的增值和金价的升高,价格已经翻倍。通过淘宝、小红书等平台可以看到,不少水贝商家贴出定制预售广告,展示实物样品供消费者选购。
不同商家给出的价格各有差异。一些商家表示目前无现货,工厂师傅正在赶工制作,价格按大盘金价和加工费计算。一位商家介绍,40克左右的哪吒同款金手镯工厂售价约4万元,一周后可有现货供应;另一位商家则称30至40克的同款手镯,2.4万元左右就能拿下,当天下单最快后天可以出货。
2019年上映的电影《哪吒1》曾与周大福、中国黄金、六福珠宝等品牌进行联名授权并限时发售,许多消费者在该品牌账号下请求返场。但截至目前,《哪吒之魔童闹海》官方并未传出重新上架或推出新款联名的消息。当被问及是否与《哪吒2》进行了联名时,水贝商家们未正面回答,只称与五年前《哪吒1》火爆时其他品牌金店出的联名金手镯一样,是同款手镯。也有商家承认,水贝首饰市场出的新款乾坤圈基本都是同一款,但未回答是否侵权的问题。
许多网友注意到,水贝市场推出的金手镯宣传图与五年前官方联名款有些许差别,如镶嵌的彩色珠宝形状、颜色不一,镂空的花纹也有细微不同。不少消费者甚至向商家提出定制电影其他相关周边,如哪吒头像的吊饰、火尖枪挂饰等。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认为,此类饰品以电影哪吒乾坤圈设计为灵感进行复制、销售,如果涉及相似程度过高且未经制片人许可,则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根据《著作权法》第53条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构成侵权。因此,商家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商品中使用这些智力成果,否则将面临民事赔偿。若情节严重,还会触犯《刑法》第217条、第218条规定,涉嫌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面临刑事处罚。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指出,哪吒创作者对乾坤圈进行了独特的艺术加工和创新设计,具有独创性。未经版权方许可,不能随意在商业领域使用。若乾坤圈的外观设计已申请并获得了外观设计专利,在专利保护期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金店如果没有得到哪吒出品方的官方授权而擅自使用其设计的外观,则属于违法行为。
赵良善律师也提到,若是消费者自制电影周边产品仅供个人使用、赠送亲友或收藏,并不涉及商业行为,那么这种行为被法律允许。但如果消费者自制电影周边产品并用于商业销售,则无疑构成侵权,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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