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西昌通报了一起由7名小孩放烟花、玩火引发的森林火情事件,家长共赔偿145万元。2024年2月12日15时43分,西昌市马道街道办家园社区发生森林火情,各级各类队伍213人全力扑救,明火于当日18时许全部扑灭。调查发现,起火原因为吉好某某(男,彝族,现年9岁)邀约李子某某(男,彝族,现年9岁)、沙某某(男,彝族,现年14岁)一起到马道铁路公安处家属区背后燃放烟花,引燃杂草而引发火情,过火面积约为0.3公顷,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涉案人员监护人追偿损失30万元。
同年3月10日,西昌市开元乡开元村2组村民沙某某(男,彝族,现年9岁)、陈某(男,彝族,现年9岁)、陈某某(女,彝族,现年11岁)、阿忠某某(男,彝族,现年6岁)在裕隆回族乡马国鱼塘旁山沟里放羊时,多次用打火机点燃树枝玩耍。16时50分,第6次点燃树枝后风势增大,山火迅速蔓延而引发火灾,各级各类队伍410人全力扑救,明火于当日全部扑灭,过火面积9.4397公顷,造成经济损失115万元。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涉案人员监护人追偿火灾损失115万元。
当地提醒,寒假期间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时有发生,大家应提升防火意识,未成年人燃放须由监护人在场看护,并且不要在禁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据西昌发布消息,2025年2月9日全天,西昌市森林草原火险等级预测预报为黄色预警信号23个。西昌公安提醒,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为禁火期,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森林、林地、草原、草地及林(牧)区边缘外5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违规用火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引起森林草原火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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