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菏泽一位网友在抖音平台上分享了自己春节期间的不幸遭遇。他提到,刚买不到一个月的新车被一个孩子玩火点燃,直接烧成了废品。这位网友表示,当时他喝了顿小酒准备回家,发现人群都在围观自己的车辆,只剩下一地残骸。
该网友名叫邱先生,他购买的是比亚迪旗下的方程豹豹8,顶配车型花费了40多万元。1月10日提车后,没想到不到一个月就成了一堆废品。邱先生提供了购车定金支付截图和交易成功的信息页面作为证据。
据邱先生回忆,1月30日晚,他将车停在小区大门外的路边,上楼吃饭。下楼后看到一群人围观,才发现自己的车着火了。当他到达现场时,火已经被扑灭,只剩下空壳。车上所有证件包括行车证等也被烧毁。
邱先生说,当地派出所民警在现场调查后发现,是一个10岁左右的孩子在他车附近点烟花,不慎引燃了垃圾桶,最终导致车辆起火。警方经过调查后没有立案。
由于事故不属于车辆自燃且有直接第三方责任人,保险公司告知邱先生无法获得理赔。目前,邱先生正在与律师沟通,从公安部门调取相关调查材料,进一步与保险公司交涉。2月8日下午,他已经与肇事方父母见面,对方承认是其孩子所为,但表示无力赔偿。邱先生正在考虑是否起诉。
邱先生无奈地表示,他也只能自认倒霉。他原本计划大年初三外出旅游,却没想到初二晚上发生了这起事故。他强调车辆并不存在质量问题,主要是第三方引起的火灾。尽管如此,他还是决定重新订购一辆新车。
2月8日,菏泽市双河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案件已经调查终结,并未达到立案标准。由于调查情况涉密,婉拒了采访请求。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认为,行为人若故意点燃车辆可能涉嫌放火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若存在过失则可能涉嫌失火罪。但根据刑法规定,涉事孩子年仅10岁,不负刑责。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不予处罚,但监护人需严加管教。因此,警方不予立案于法有据。
赵良善指出,虽然孩子年龄问题使其不负行政处罚责任和刑事责任,但依据民法典,监护人需承担侵权责任。陕西汉廷律师事务所律师魏桢培也表示,在本案中,若无证据表明监护人尽到充分的监护职责,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需对车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车辆购置成本、折旧损失及其他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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