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昆明市拘留所创建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新时代矛盾化解“枫桥式拘留所”。截至目前,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9308起,总量位居全省第一。
2024年10月18日,昆明某烧烤店发生一起酒后滋事案件,一醉酒男子调戏女生,并叫嚣殴打女生男友。接报后,民警迅速开展工作,于10月22日将当事人解某送至昆明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入所后,民警反复对解某进行普法宣讲和教育疏导。11月2日解某出所时,对自己造成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并表示出所后一定遵纪守法。
2024年9月25日,鲁某某因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被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处以15日司法拘留。入所后,民警及时了解情况,对其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经多方努力,9月27日,鲁某某一次性付清15万元欠款,提前解除拘留。
2024年3月17日,邓某与妻子许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后引发打架斗殴,双双被行政拘留五日。入所后,两人均表示感情破裂,出所就去办理离婚手续。然而拘留结束后,邓某与许某欢欢喜喜结伴回家,还为拘留所送来锦旗,感谢拘留所领导及民警的关心、帮助和教育,挽救了他们濒临破碎的家庭。
这些当事人入所前后发生巨大转变,得益于民警辅警的不懈努力。昆明市拘留所从拘留所作为“特殊学校”的特点出发,坚持“入所必筛、在所必谈、出所必转”闭环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原则,每一位民警辅警都承担起“人民调解员”的神圣使命,做实做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让为民解忧真正落到实处。
昆明市拘留所近年来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时间优势、监所环境优势、教育优势和警示震慑优势,以“带着问题入所,解决问题后出所,不让风险流向社会”的工作担当,创新打磨矛盾化解攻坚技战法,针对被拘留人涉案类型、心理特点等信息,“一人一策”制定矛盾化解工作方案,“一人一档”因人施教,建立调解档案。
在实现“拘、教、调”无缝衔接的同时,积极将拘留所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融入市委政法委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延伸构建矛盾化解大调解格局。联合盘龙区青云街道办在拘留所设立矛盾纠纷化解“联调室”,在拘留所外大门设立“昆明市拘留所被拘留人社会矛盾纠纷联调中心”,对期满出所的被拘留人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规劝教育。对规劝教育效果不佳、情绪不稳定等有矛盾苗头隐患的,及时转入“联调室”进行联合调解化解,积极创建“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新时代矛盾化解“枫桥式拘留所”。
截至目前,该所共收到被拘留人及其亲属送来的锦旗26面、感谢信65封,汇编“昆明市拘留所矛盾化解典型案例”20起,其中5起典型案例被全省监管场所推广学习,12起典型案例被全市监管场所推广学习。
昆明市拘留所在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连续16年被公安部评定为“全国一级拘留所”,还被公安部评为“全国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成绩突出先进单位”、“法治文明监所建设成效突出单位”。2024年获评云南省首个“全国标兵拘留所”,被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评为“春城先锋示范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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