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人的印象中,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时,非机动车似乎总是不承担责任的一方。然而,这种刻板印象需要改变。
近日,在上海市中心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电瓶车主被小轿车撞伤,最终被民警判定承担全责。一开始,电瓶车主有些不服气,但经过民警的解释后,他不得不接受这一判决。
公共视频显示,事故发生在北京西路、石门二路路口,当时路口信号灯由红转绿,各种车辆几乎同时起步。一辆电瓶车在车流中快速前行,看到前面的电瓶车急刹,后面这辆电瓶车驾驶员也匆忙刹车。为了避免撞上前车,他在慌乱中车把一歪,开到了旁边的机动车道上。此时,后方的汽车驾驶员虽然也做出了急刹的动作,但已经来不及,电瓶车被撞倒,驾驶员腿部受重伤,无法起身行走。
静安交警支队民警汤琪鑫接警后迅速到场勘察事故现场,并仔细询问周边目击者。调阅公共视频后,汤警官当场作出了非机动车驾驶员全责的判定。他解释说,电瓶车摔倒的地方在机动车道上,且与前车未保持安全车距、急刹车,因此承担全部责任。
受伤车主最终接受了这一判决。考虑到伤者伤势较重,民警主动提出把他送去医院。抵达医院后,汤警官还为伤者借来轮椅,待一切安排妥当后才离开。
交警提醒,出行安全至关重要,无论是驾车还是骑车,务必时刻保持安全车距、各行其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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