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律师回答大S去世后的法律问题。台湾艺人大S(徐熙媛)春节期间与家人赴日旅游,3日因流感并发肺炎离世,享年48岁,这一消息震惊了海峡两岸。大S与前夫汪小菲离婚后,两名女儿的抚养权归她所有,她的突然去世让很多人担忧两个孩子的未来。
根据岛内律师吕秋远的说法,依据台湾地区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即使原本约定由一方行使监护权,但若该方去世,监护权将转移至另一方。因此,在大S去世后,两个孩子的监护权依法会转移到汪小菲手中,即便大S曾立遗嘱也不起作用,只有后死的父或母才能写遗嘱指定监护人。
吕秋远还表示,如果汪小菲想要带走两个未成年女儿,根据法律是可以的。尽管大S与汪小菲离婚后与具俊晔再婚,但由于具俊晔并未收养她的两个孩子,因此在法律上仅是姻亲关系,未来的亲权仍由汪小菲行使。
然而,如果汪小菲想将孩子带走,大S的家人可以在法院以“变动最小原则”和“未成年子女意愿”的方式争取监护权。不过,除非汪小菲愿意妥协,否则这种诉讼相当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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