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航空公司包括国航、南航和川航于2月2日宣布,自2月5日起,国内航线航班客票的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将执行新的征收标准。相比之前的收费标准,每个航段上调20元或10元。这是今年首次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此次调整是基于航空燃油综合采购成本的变化,根据国家发改委和民航局的相关规定实施。具体来说,800公里以上航线的燃油附加费从原来的20元上调至40元;800公里及以下航线则从10元上调至20元。上一次调整是在去年10月5日。
800公里以上的航线通常指空中飞行时间超过1.5小时的航线,如成都飞往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拉萨等。这些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将按40元的标准征收。而800公里及以下的航线,例如成都飞丽江、九寨沟、昆明、西安、红原等,飞行时间在1.5小时内,燃油附加费将按20元的标准征收。
此外,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调整以出票时间为准。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享受半价优惠,即800公里以上航段收取20元,800公里及以下航段收取10元。
主题测试文章,只做测试使用。发布者:火星财经,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sengcheng.com/article/191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