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检方指控李在镕涉嫌违反《资本市场法》和渎职,请求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5年及罚金5亿韩元。李在镕及其团队成员崔志成、张忠基、金钟重等人被指在2015年三星集团旗下第一毛织与三星物产合并过程中,故意发布虚假信息以操纵股价,帮助李在镕以最低成本继承经营权并增强其影响力。
2024年2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两家公司的合并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强化李在镕的影响力,整体来看不能视为不当行为,且没有证据显示此举给股东造成损失。因此,法院认定李在镕及其同案被告无罪。检方不服判决结果,已提起抗诉。
主题测试文章,只做测试使用。发布者:火星财经,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sengcheng.com/article/187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