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马桶水的事情你见过吗?今天看到一个案例,真的有人喝了马桶水。
2023年6月,张某和朋友到胡某家喝酒。几杯酒后,胡某开玩笑说如果张某敢喝一口他家马桶里的水,就给他10000元奖励。胡某通过第三人将10000元代为保管,没想到张某真的舀起一杯马桶水喝了下去。第三人按照约定当场转账给张某10000元。
本来事情就这样结束了,但后来胡某不甘心,要求张某返还10000元。张某不同意,双方诉诸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张某返还一半,即5000元。
这个案件非常有意思,它警示人们,很多口头承诺并不一定有效,尤其是涉及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尽管双方自愿,但这种行为本身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根据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进一步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在本案中,喝马桶水拿奖励的“合约”明显违反公序良俗,因此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因无效合约获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然而,由于马桶水无法恢复,张某所受的羞辱也无法弥补。法院考虑到双方都有过错,判令张某只需返还一半款项。
张某还算幸运,毕竟还得到了5000元的安慰。但如果他在没有即时取得10000元的情况下凭欠条主张支付,可能一分钱也得不到。类似的情况还有婚外情分手费欠条,这类欠条也是无效的。婚外情不仅违背公序良俗,还破坏婚姻制度,不应受到法律保护。
假设花心男已经支付了包养费或安置费,分手后后悔并要求返还,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因为包养行为本身就违反公序良俗,而索要包养费更不可接受。如果原配主张小三返还财产,法院则会支持,因为这不仅维护了公序良俗,还保护了原配的合法权益。
法律其实并不枯燥,如果你深入研究,你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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