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了一起涉及网购翡翠欺诈的案例。鲍女士通过网购软件定制翡翠首饰,商家向她发送了一段翡翠原材料的视频,提到这块材料除做手镯外,中心区域的剩余材料可以做成两个吊坠。最终,鲍女士与店铺以28888元成交。
几天后,鲍女士收到手镯和吊坠,发现实物品质远低于预期,且手镯和吊坠并非同一块材料制成。店铺解释称雕刻手镯后,剩余材料因师傅失误而损坏,因此更换了另一块材料制作吊坠。双方未能就赔偿方案达成一致,鲍女士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商品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金。
昌平法院审理认为,鲍女士与翡翠店铺之间形成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鲍女士主张退货退款,法院予以支持。关于手镯,鲍女士认为其并非由展示的石料加工而来,但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构成欺诈。关于吊坠,店铺在售出过程中隐瞒特定材料被毁损的情况,私自采用其他原材料替代,不符合合同约定目的,构成欺诈。法院酌定吊坠价值为3000元,判决店铺退还全部货款,并赔偿鲍女士9000元。
法官提醒经营者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如实向消费者展示商品信息。同时建议消费者网购时选择信誉较好的商家,仔细查看商品展示信息,并保留交易相关凭证,提高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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