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驴友违规探险承担2万元救援费”成为热门话题。江西5名“驴友”不顾劝阻,徒步进入百丈山未开发山区探险,救援人员经过18个小时的搜救将他们救出,并依法要求他们承担2万元的救援费用。
10月25日,10名南昌“驴友”来到奉新县百丈山进行徒步登山探险运动,当晚在百丈山下的民宿住宿。次日下午,其中5人不听民宿负责人劝阻,徒步进入未经开发的天狗岭探险,并约定当天17时前返回民宿。然而,到了约定时间,这5人仍未返回且联系不上,民宿负责人遂报警求助。救援人员克服了地形复杂、通信全无、阴雨和温度骤降等困难,经过18个小时的艰难搜救,最终于10月27日11时40分许,在修水县境内大潭嘴山间的一处水沟旁,将5名失联“驴友”全部安全救出。
11月7日,当地政府召开警示教育约谈会,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和宜春市、奉新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及公安部门有关负责人对这些“驴友”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要求他们作为完全民事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驴友”表示后悔自己的鲁莽行为,并签署了《具结悔过书》。根据《旅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机构救助后,应支付个人应承担的费用。经协商,综合考量旅游者的过错程度、个人承担能力和悔过认错态度,5人共同承担2万元救援费用。
类似事件此前也有先例。今年7月底,来自外省的4名游客前往新疆尼勒克县旅游,擅自闯入冰川无人区被困。当地消防救援大队启动救援,协调三架民用直升机及救援马队进行搜救。经过48小时艰难搜救,终于找到被困游客。事后,派出直升机和马队的公司及向导要求游客支付救援费用,但游客拒绝。最终,通过法院调解,4名游客支付了救援费用。
百丈山海拔约1400米,地势陡峭,属于野山。这5位“驴友”进入的是未开发区域,平均年龄四五十岁。搜救过程中,应急、消防、公安、蓝天救援等政府和社会救援力量共投入上百人,持续18个小时。当时几名被困人员体力稍有不支,但未受伤。相关部门之前已发布过提醒,此次事件后将继续加强提醒措施。百丈山景区工作人员表示,百丈山的旅游旺季为七八月份,其他时间为淡季,景区在山脚下安装了警示牌提醒游客。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救援协调局局长徐长根呼吁,户外旅游探险活动要依法依规进行,广大旅游探险爱好者要增强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实施有偿救援不仅让违法违规野游探险者付出代价,更能起到安全警示教育作用,同时有利于将有限的公共应急救援资源用于关键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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