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于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该法律明确了学前教育的公益普惠属性定位,并将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
根据规定,学前教育将实行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负担部分成本、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同时明确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及财政补助经费的分担机制,确保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有合理比重。此外,还将建立省市县三级财政补助经费分担机制,制定并落实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以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补助标准,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学前教育法还强调了加强人员配备和强化教师待遇保障的重要性。要求幼儿园及其举办者按照相关标准配足配齐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需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且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方面享有与中小学教师同等的待遇。
关于“公益普惠”的概念,专家解释称其意味着政府承担大部分学前教育投入,家长则通过缴费合理分担一小部分费用。“公益”并不等于“免费”,而是指通过增加财政投入逐步降低学前儿童家庭的保育教育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进实施免费学前教育,但这取决于地方财政状况,并非强制要求。据统计,2023年我国学前教育普惠率已达90.8%,表明已有大量幼儿家庭受益于较低学费。
学前教育法强调以政府举办为主导,但并非所有幼儿园都将成为“国家队”。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幼儿园,都将致力于提供普惠性服务,两者都能获得国家财政的支持和补贴。
对于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教师及正在学习相关专业的学生而言,学前教育法带来了一系列积极影响。法律规定要加强学前教育领域的人力资源配置,保障公办和民办幼儿园教师的薪资待遇及时发放。同时,还特别指出幼儿园教师在职业发展方面应享受与中小学教师相同的权利,包括各种津贴和补贴,为从业者提供了更多保障和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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