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纪委监委对南充市委原书记古正举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调查发现,古正举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未能有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对党不忠诚,对抗组织审查。他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并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此外,他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违规收受礼金并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还存在生活纪律方面的问题。古正举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鉴于其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给予古正举开除党籍处分;由四川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四川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南充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古正举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四川省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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