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应该统治世界的
——They Should Rule the World
第四章 天命——Mandate of Heaven
第三节 上帝专给中国皇帝的委任真存在吗?
赫勒告诉我们:
犹太教的信条是,犹太人和上帝立的约,只是单方面对上帝有效。犹太人尽可以对上帝违约,但上帝却不会对犹太人违约。
或许是因为犹太—基督教传统存在着类似观念,所以西方汉学家一旦发现“得天命”和“失天命”的中国观念,就觉得特别新鲜,深受触动。对他们来说,那已经是了不得的观念突破了。
不过,由于他们把“天命”简单理解为“上帝的命令”或“上帝的任命”,那么则上帝不仅可以随时发布命令,还可以随时撤销。于是,在西方文化里,“失天命”就变成了“失去委任”、“上帝收回委任”。“应许还是威胁”中有如此奇特的理论:
“在中国,皇帝被设定为上帝(Heaven,天的对译)的儿子,而上帝逐渐地不再是些特定的形象,而日益变成一种抽象的概念,也许类似美国人所指的‘政府’(government)。是非人格化的上帝奖赏(awarded,一般译成“授予”)一个王朝统治的委任令,或者从一个王朝那里将其收回(withdrew)。”
《龙之宝座》也告诉西方读者:
“一旦一位(中国)统治者把军队带入灾难性的战争,谋杀兄弟或者过度奢侈,‘命’就会收回(the Mandate would be withdrawn),神的不悦则由灾害同天象显示出来。”
在西方作者的笔下,同类句子比比皆是。
不同文化传统在展开交流的过程中产生各种误解,本来正常,按理我们不能要求异国人一定得准确掌握中国文化。可是,西方人对天命的错误定义,并非一项孤立的谬误,而是嵌在一整套唯心的中国史观里,那套伪装成严肃史观的神话又不肯老实留在书呆子们的古史里,而是长腿一样满世界乱跑,在各类意外领域神出鬼没,这就迫使我们不得不对其进行解剖。
让我们问这样一个问题:
就算把天命理解成“上帝给中国皇帝的委任”,那么,如此的一条设定,只是人们心里的观念,还是真正存在的?
对读者诸君来说,这是一个很好笑的荒唐问题,根本就不值得提出来。那种设定当然只是人们心里的想法,而且那想法不科学!
然而,相当一部分西方精英的心目中,天命是真实存在的。如基辛格《论中国》里有如此的句子:
“一个王朝,既然无法阻止外国反复向中国首都进军,也无法阻止外国从中国领土上掠夺,那显然是失去了天命。清朝自最初与西方发生冲突以来,又挺了不起地延长了七十年历史,在1912年崩溃了。”
再如“史迪威”讲道:
“(北洋政府时期)接下来的十年,是中国历史上最具毁灭性的时期之一,中国陷入分裂,傀儡和军阀控制着局面,而天命则自我隐身了(the mandate of heaven held itself hidden)。”
按照基辛格与塔奇曼的观点,清朝灭亡,民国黑暗,根本原因在于这一时期中国没有了天命——上帝暂时把给皇帝的委任令藏起来了。
实际上,西方文化精英普遍有一种迷信:
中华帝国是真实不虚的,中国皇帝也是真实不虚的,同样,上帝给中国皇帝单设的委任状也是真实不虚的。三者成龙配套,上帝的委任——天命——单单只设给中国皇帝,和其他国家的君主没关系。
“史迪威”以简洁的笔法,透露了西方中国史观里的另一项迷信,也是那套史观的原则之一:
单属中国的帝国、皇帝、委任令三者不仅真实存在,而且近乎永恒。反正,只要上帝不改变意旨,那三者就会一直存在下去,绝非人能改变。因此,中国的整部历史只有一项内容,那就是上帝的委任状发出又收回的不断循环,在西方人那里,这,就是“天命的循环”、“天道的循环”。
塔奇曼思想开明,见识过人,然而,她把中国人民反帝反殖运动的胜利、独立自由的光荣,认成天命的又一次循环。二十世纪中叶的中美对抗让她充满遗憾,可是,她为之做出的历史判断是,美国的过错在于没搞清上帝的信托人到底是谁:
“它(美国的努力)无力举起一只空壳,也不能长久地延迟上帝的委任随循环而成的过手(long delay the cyclical passing of the mandate of heaven)。最终,中国走了她自己的路,就像美国人从来都没来过一样。”(“史迪威”)
在其他著作中,她怅惘,如果二战时美国人认出上帝的委任令没有给蒋介石,而是另有受命者,那么,是不是后来的一切包括越战都不会发生,世界会是另外的命运?
《剑桥中国秦汉史》“班彪关于天命的论文”利用史学,引经据典,给西方读者施加心理暗示,让他们感觉仿佛在接触世界的真相、上帝给人间定的真相:
“天命教义所固有的含义是要表明,皇帝这个最高的地位决不能虚悬,它应该总是有人担任着……‘天命不可以辞拒,神器不可以久旷,群臣不可以无主,万机不可以无统’。”
天朝自有国情在此,一定要搞清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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