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王加文因拐卖儿童罪、脱逃罪以及之前未执行的盗窃罪刑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同一天,余华英重审一审被判死刑。
被拐儿童李聪的母亲卿素华在宣判当天接到法院电话,得知了判决结果,并于次日收到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她表示对判决结果可以接受,只要王加文不再上诉,他们也不打算上诉。
此前报道显示,9月19日,王加文涉嫌脱逃罪和拐卖儿童罪一案在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起诉书表明,王加文和余华英曾在丽江及大理将两名儿童拐卖至河北邯郸。2023年11月16日,警方找到一名20年前被拐卖的被害人并帮助其寻亲成功。今年1月,另一名被害人李聪也被找到并与母亲相认。李聪被拐时只有四岁。
王加文现年66岁,户籍地为重庆市大足区。他曾在1990年因盗窃罪被判六年徒刑,服刑两年后脱逃。检方查明,他在脱逃期间使用多个化名藏匿于不同地区,并多次犯罪。2023年9月,王加文在逃31年后被捕,两起拐卖儿童案件也随之曝光。
法院认为,王加文脱逃时间较长且在逃期间多次犯罪,应从重处罚。但他到案后基本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此外,由于王加文与余华英的共同犯罪行为给受害家庭造成了经济损失,二人需对寻找孩子的实际支出费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每个家庭的直接损失酌情支持三万元。最终,法院判处王加文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主题测试文章,只做测试使用。发布者:sengcheng,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sengcheng.com/43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