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甘肃庆阳教师因多年前打麻将被记过,引发争议
财经记者舒隆焕报道:
甘肃庆阳市镇原县的一名资深教师李某某近日向媒体透露,他因多年前参与打麻将活动而受到教育局的记过处分,对此他持有异议。据悉,李某某在2012年5月和2014年6月两次与朋友打麻将,分别被公安机关罚款500元和300元。然而,2023年11月,镇原县教育局对李某某进行了记过处分,理由是其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损害了教师形象。
根据李某某提供的文件,镇原县教育局指出,作为教师,李某某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但其法纪意识淡薄,多次参与赌博,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决定给予其记过处分。李某某对此表示异议,认为公安机关已经对其进行了处罚和教育,教育局的再次处分属于重复处罚,且《暂行规定》已于2023年11月6日废止,教育局依据废止的规定作出处分决定不合理。
镇原县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2023年该县开展了党员干部作风整顿,要求倒查10年,对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公职人员,纪检部门需再次作出处分。这一整顿行动不仅涉及李某某,还包括其他单位的多名公职人员。李某某的记过处分影响期为一年,期间不能评优、评职称,工资、绩效不降级,原则上也不晋级。
对于李某某的异议,西北地区某地市纪检部门工作人员指出,如果处分决定依据的法律法规经复核适用不准确,教育局应进行纠正。同时,公安机关的治安处罚和职能部门、纪检部门的政务、纪律处分是两个不同的层面,政务、纪律处分一般不受时间限制。
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认为,尽管《暂行规定》已被废止,但新规定出台后,对于李某某之前的行为,可按照原暂行规定进行处分。不过,李某某第一次打麻将的时间在《暂行规定》施行之前,因此以此为依据的处罚决定不太准确。谭律师建议,李某某如果对复核结果不服,可以在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30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向原处分决定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镇原县教育局工作人员未正面回应李某某第一次打麻将依据《暂行规定》作出处分的准确性问题,但表示2023年整顿工作时,当地统一依据的是《暂行规定》,且处分决定上报当地纪检部门审核通过后,教育局才下发。该工作人员也提到,李某某仍可继续申诉。
这一事件引发了对公职人员行为规范和处分程序的讨论,特别是在法律适用和处分时效性方面的争议。李某某的案例反映了在法律变更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复杂性,同时也凸显了对公职人员行为规范的严格要求。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火星财经系信息发布平台。发布者:sengcheng,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sengcheng.com/168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