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是维护民众利益的关键一环。对身边的小型腐败行为进行法律制裁,直接影响到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心态,这是民众所期望的,也是关乎到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问题。
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6起典型案例,展示了如何依法惩处常被称为“蝇贪蚁腐”的腐败行为。其中,教育领域的“钟某燕受贿、洗钱案”备受关注。
据悉,从2010年至2023年,钟某燕利用其担任某市某实验小学校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方便,涉及学生入学、转学、分班以及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等多个方面,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高达949万余元。2021年3月至2023年3月间,钟某燕还通过转账等方式,掩饰其收受的好处费123万余元的来源和性质。
然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钟某燕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受贿事实,并主动交代了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洗钱事实。
经过审理,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认为,钟某燕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受贿罪和洗钱罪。鉴于钟某燕坦白交待,全额退赃,对其受贿罪可以从轻处罚;同时,其洗钱罪有自首情节,可以减轻处罚。最终,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钟某燕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同时,对其犯罪所得进行追缴。一审判决后,钟某燕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或抗诉,因此,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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