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警惕:不符实货物,法院支持消费者退货退款】
在当前的网络购物热潮中,消费者在享受便捷的购物体验时,也需警惕商品与描述不符的风险。最近,衡南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网购手镯引发的退货退款纠纷案,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案情回顾:2023年6月,胡某在小红书平台上结识了阳某,后者声称可以代购高品质的翡翠手镯。在查看阳某提供的照片和视频后,胡某选定了一款手镯,并通过微信与阳某商定了12,000元的价格。然而,当胡某收到实物时,却发现手镯的品质与展示图片大相径庭,且尺寸过小无法佩戴。胡某随即联系阳某要求退货退款,却遭到了对方的拒绝。
法院判决:衡南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后认为,阳某未按约定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且在宣传中使用了美颜功能,违反了其“无美颜无滤”的承诺,导致胡某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院支持胡某的退货退款请求,并判决阳某返还胡某货款12,000元及其他相关费用。
法官提醒:网络购物虽然方便,但消费者在选购高价值商品如珠宝首饰时,应格外注意。若发现收到的商品与卖家展示的图片、视频存在明显差异,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退款。同时,消费者应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和正规平台进行交易,并详细了解平台的退货和售后服务政策,避免私下交易带来的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在特定情况下,如因不可抗力、明确表示不履行债务、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等,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情况可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这起案件的判决,不仅为消费者胡某讨回了公道,也为广大网络购物者敲响了警钟,提醒大家在享受网络购物便利的同时,要增强法律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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