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男子擅自进入装修别墅摔伤,索赔16万元遭房主反驳
去年6月,纪某私自进入苏州一栋正在装修的别墅,不慎摔入地下室受伤,住院治疗花费十多万元。今年,他将物业和房主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6万余元。涉事房主称,苏州吴江区人民法院近期正在组织三方调解。
房主张先生表示,纪某未经允许进入自己别墅,责任应该自己承担。而且自家新房还没入住就发生事故,给自己带来了长期的心理阴影。有受访律师认为,纪某擅自进入他人别墅,应该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这类案件大概率会进行调解,房主可能会承担少量责任,但如果担责可以向装修公司追偿。
证据清单包括当时的接警记录和医疗记录,其中接警记录显示,袁某报警称发现朋友纪某倒在车库,已经送到医院。经初步调查,系纪某走到张先生别墅院子里,从一楼阳光房施工处摔到负一楼地下室致伤。
受伤后,纪某先后在多家医院治疗并住院,诊断结果为两侧颞叶挫裂伤伴血肿、两侧颞部硬膜下血肿、头皮稍肿、右肺上叶少许模糊影、T11椎体骨折等,清单显示医疗总花费12万余元,其中住院花费9万余元。
起诉状显示,纪某要求被告支付包括医疗费、康复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暂计16万余元。
物业一位项目经理樊女士表示,纪某的朋友是小区租户,其以探访亲友名义进入小区。监控显示当天下午5点左右,纪某在小区散步进入了张先生的别墅。由于保护隐私,小区监控不能拍到业主院内,纪某进入后发生了什么物业并不清楚。后来的监控显示,纪某从地下室过道走了出来。
樊女士认为,纪某的摔伤是个人行为,与物业没有关系。对方作为一个成年人,莫名其妙地进入别人家,张先生是可以追究其责任的。而且新房子还没入住就发生这样的事,张先生心里肯定不舒服。
对于上述事件,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别墅院内属于业主专有权部分,未经业主同意,其他人不能进入。作为一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其进入他人别墅院内掉入地下室受伤,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付建认为,事故发生时该房屋处于装修状态,且房主并不在现场。但房主能预见到装修可能会给他人带来一定的风险,应当进行必要的安全提示,也可能会被认定存在一定的过错。
北京伟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林虎才则认为,这类案件法官有较高的自主裁量权,无论是认定房主没有尽到防范责任,从而应承担一定赔偿,还是以擅自闯入他人住宅为由认定房主不承担责任,都有其合理性。
林虎才表示,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大概率会要求房主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比例会非常低,大概10%到20%左右。并且这类案件大多都会通过调解解决,一般不会判决。林虎才认为,物业在事件中应该不会承担责任,因为装修发生在别墅内而非小区公共空间。
林虎才还指出,如果最后认定房主承担一定赔偿责任,可以向装修公司追偿。因为装修是由装修公司负责,他们没有设置警示标志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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