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涉及知名艺人张艺兴的名誉权纠纷案引发了广泛关注。据悉,因制作并散播张艺兴的“遗照”,黑粉刘某某已被张艺兴起诉并最终向其致歉、赔偿。12月11日,张艺兴通过其代理律师宣布,将此次维权所获得的1万元赔偿款全部捐出,用于支持公益事业。
事情起因于2023年11月,刘某某在其注册的微博账号“溢流杞柳”(现昵称“能一起shui么”)上发布了一张经过P图处理的张艺兴“遗照”,并配以“奠”“永远怀念一路走好”等侮辱性文字。该行为迅速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对张艺兴的名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面对这一侵权行为,张艺兴没有选择沉默,而是勇敢地站出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年5月,此案正式立案,并于7月开庭审理。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刘某某的行为构成了对张艺兴名誉权的侵害,依法判令其在《人民法院报》上登载致歉声明,并向张艺兴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经济损失。
然而,在判决作出后,张艺兴展现出了其宽容与大度的一面。考虑到刘某某的家庭经济困难,张艺兴同意其通过涉案微博账号公开发布致歉声明,并仅要求其承担部分赔偿款1万元,免除了其他赔偿责任。这一决定不仅体现了张艺兴的善良与宽容,也展现了他作为公众人物应有的责任感。
截至2024年12月6日,刘某某已遵从法院要求,在涉案微博账号上发布了致歉声明,并履行了赔偿义务。而张艺兴也于12月11日通过其代理律师宣布,将此次维权所获得的1万元赔偿款全部捐出,用于支持政法大学教育基金会,为青年学生的教育贡献力量。
张艺兴的这一举动无疑为他赢得了更多的敬意与尊重。他不仅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对名誉权的坚决捍卫,更在维权成功后选择将赔偿款捐出,用于支持公益事业。这种低调与大气、宽容与善良的品质,无疑为年轻人树立了榜样。
此次事件也再次提醒我们,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在网络上发布言论或图片时,都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名誉权等合法权益。同时,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也应勇敢地站出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版权声明:本文为火星财经作者或机构在本站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或立场,火星财经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主题测试文章,只做测试使用。发布者:sengcheng,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sengcheng.com/153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