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针对月之暗面创始人杨植麟和联合创始人兼CTO张宇韬被循环智能时期投资人提起仲裁一事,金沙江创投主管合伙人朱啸虎在朋友圈发文称,“月之暗面”本来就是循环智能内部已经开发2年的项目,分拆到今天依然没有得到循环智能股东决议的签字,根本不只是豁免的问题。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月之暗面创始人杨植麟及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技术官张宇韬,被其早期创业公司循环智能的投资人在香港提起仲裁,相关电子仲裁申请书也已递交HKIAC(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这些投资人认为,杨植麟和张宇韬在未取得循环智能投资方的同意豁免书之前,便启动了融资并创立了月之暗面。
资料显示,循环智能(Recurrent)是一家成立于2019年,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控股股东为北京睿科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睿科伦成立于2016年,杨植麟、张宇韬、陈麒聪均持股27.19%。月之暗面成立于2023年3月,并于同年10月推出了明星产品Kimi。
上述报道称,Kimi、循环智能以及多方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长期的纠纷。关键人物张予彤,作为金沙江创投的前管理合伙人,被认为在Kimi的发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在朱啸虎看来,这个案例确实值得成为中国创业风险投资史上的经典案例:如何合法合规的分拆公司;fiduciaryduty受托责任是投资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无论是GP对LP的受托责任还是董事对股东的受托责任。
以下为金沙江创投主管合伙人朱啸虎在朋友圈发文:
事实其实非常简单:
1)“月之暗面”本来就是循环智能内部已经开发2年的项目;
2)分拆到今天依然没有得到循环智能股东决议的签字,根本不只是豁免的问题,董事决议一直拖到分拆大半年后今年1月才签字,但因为某董事(张予桐)隐瞒自己重大的利益冲突也可以被认为无效;
3)张予桐向基金合伙人,其他循环智能投资人/股东故意隐瞒并欺骗自己在新拆分的公司有巨大的免费股份(900万股,相当于初始股份的14%,远超孵化月之暗面2年的母公司循环智能拿到的9.5%)的事实,违反了基金合伙人对LP的受托责任,也违反了公司董事对股东的受托责任,而被金沙江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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