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东来不允许员工给彩礼这件事,引发很多争议。
我的原意不在于讨论给彩礼是否合理的问题,而在于公司是否有权力作出这样的要求。不过,我看到我的话,也引发很多不同意见讨论。
关于给彩礼是否合理这件事本身,我认为全社会很难有共识。
站在男性角度来讲,或者家里有男孩的,大概率不会希望有高额彩礼。但站在女性角度,或者家里是女孩的,大概率希望有彩礼,或者彩礼越多越好。
这属于男女结婚时的零和博弈,不同立场方的人对此有不同意见,符合现实逻辑。
我只是觉得,公司层面作出这样带有一定强制性措施的要求,不一定妥当。
因为公司和员工之间,只是一个劳资雇佣关系。
从底层逻辑上来讲,员工到公司上班,属于出售自己劳动力。公司给员工支付工资,属于购买员工的劳动力。
仅此而已。
公司对员工的考核标准,应该仅限于他的工作内容,干得怎么样。
公司不应该把对员工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等,与非工作表现和成果挂钩。员工结婚时是否给彩礼,跟工作表现和成果无关。
且公司只是一个劳动力购买方,没有执法权。
不管法律对彩礼的给付,是默认、不倡导,还是禁止,公司不是法定执法机关,没有执法权。
其实现行法律对彩礼,是一个默认态度。
给了不违法,不给也不违法,法律角度属于默认。总的来讲是,不鼓励,不禁止,不提倡,不违法。
另外,现实中的很多公司,就是老板说了算。
如果你把这项权力赋予了公司,则相当于赋予了现实中的一个个老板。
对于一部分朋友来讲,个人认为,你可以出于特定立场支持胖东来的这个想法,但是不应该支持胖东来的这个做法,也不应该支持胖东来有“权力”这么做。
因为后者,会衍生出其他的一些问题。
…………
昨天有小伙伴在后台留言,说为什么一些有钱人往外跑,把在国内获得的财富,转移到竞争对手那儿。
我本来洋洋洒洒,写了一篇一两千字的文章,后来一看发现,写得有点超纲,不能这么发。
写点简短的吧,个人理解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是财富安全考虑。
二是自我满足需求。
小老百姓很难理解这种财富安全考虑需求,因为多数人一年挣个几万或几十万,算不上有多少财富,也谈不上财富安全考虑。
但如果你的财富数量达到几亿或几十亿的时候,这种需求便凸显出来了。
富可敌国,在没有一套相对完善的财富安全保障制度的情况下,不一定是好事。
关于自我满足需求,马斯洛有个五层需求理论:
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归属与爱的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
当你的财富量级达到几亿或几十亿的时候,一般会到第五层自我实现需求。其他层面的需求,很难再刺激到你。
但自我实现需求的实现,需要有一个非常宽松的自由环境。因为这些人的想法,很多是一些在普通人看来有些奇怪的事情。
他们会不断寻找新的商业机会,新的发展机会,新的创新机会。
普通的现存工作内容,已经难以满足他们,或刺激到他们,让他们产生工作成就感。
有钱人也不是都转移到美国去。
美国只是在新闻上比较有刺激感,能引发流量。
全世界有将近200个国家,比如新加坡、东南亚、欧洲或太平洋上某个国家。这些国家或地区,都可能成为他们转移的目的地。
香港也是一个选择地。
从这个角度来讲,一国两制应该进一步巩固和加强,而不是削弱。因为他们把财富转移到香港或其他两制区域的话,至少还在国内,且有机会再反哺到内地。如果转到别的国家的话,转走了便真的转走了。
任何制度,都需要一个“容错区”,因为没有一个制度,能够满足所有人的需求。就好比黑客帝国中的锡安一样,属于工程师设计出来的完美制度中的“容错区”。
没有“容错区”的制度,最终可能会因为bug太多,而走向崩溃和残酷重启。
以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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